“知識就是知識,無論什麼時候,知識都不會迷人眼目引人墮落。”
“只有知識帶來的力量才會!”
果子飄在龐宇腦袋前面,兩隻大眼睛盯著龐宇的臉,問道:“莫尼醬,你會因為力量而迷失嗎?”
“摸爬滾打歷盡艱辛,你還記得是為了什麼嗎?”
龐宇嘬著煙屁,默然不語。
是啊,我是為了什麼呢?
裹著雜草在橋洞裡瑟瑟發抖,是為了什麼?
拖著編織袋,頂著眾人異樣的目光,在臭氣熏天的垃圾桶裡翻翻撿撿,是為了什麼?
守在飯店後門,拎著半塊磚頭,跟那些齜牙咧嘴的野狗對峙,又是為了什麼?
扔掉煙屁,重新點燃一隻香菸,龐宇的眼神逐漸空洞。
對了,那時候的我,胸中有一口氣。
雖然血沒了,但我的靈魂依舊高貴,貴不可言。
因為我相信龍就是龍,即便離群索居,被困在小水泡子裡,那也是龍。
因為我相信,只要我的脊樑還是直的,只要我還活著,那就一定有一飛沖天的那一刻!
所以再苦,再累,再冷,再餓,我也沒有乞討過。
因為我不需要憐憫,更不需要同情,我只需要活下去。
然後不停的積蓄力量,直到衝破那個小水泡子。
我做到了。
憑藉著胸中那口氣,我衝破了那個小小的水泡子。
可之後呢?
揮舞的鈔票遮住了我的眼睛,轟鳴的馬屁充塞了我的耳朵,紙醉金迷的生活堵住了我的嘴巴。
然後那口氣就消失了,我開始歸於平凡。
即使後來發現了小狸,我想的最多的還是活下去。
有那麼一段時間,我還天真的期待過金手指——我甚至把果子當成了我的金手指!
我因為有了“金手指”而沾沾自喜。
我驅逐德諾,掌控雄兵連,在確定自己不會死的情況下開發這具身體的潛能。
我甚至把這個宇宙當成了囊中之物,把自己下一階段的目標定成了稱霸宇宙!
為此,我甚至還想要打壓收服葛小倫,這個原本應該是豬腳的人。
這還是我嗎?
原來。。。
我早就迷失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