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廣、吳玉芬迅速冷靜下來,慷慨就義一樣告訴羅家夫婦,“金錢買不到親情,我們不要錢,只要女兒!”
羅凱興:......你們是不是有病?誰也沒有攔著你們認女兒!
看著楊家人的眼睛,他知道他們沒有撒謊,他們真的不要錢,只要羅朝曦。
這一瞬間,他懷疑自己和妻子猜錯了,楊家也許不是想借女兒謀利,而是真心愛著女兒,想要一家子團聚。
因此忍一忍氣,換個方式說服他們,“放心,朝曦就算留在羅家,也是你們的女兒,我們不會跟你們搶,也不會虧待她。我們夫妻百年之後,她和雨晴平分我們的家產。”
......什麼,她要分討債鬼一半的家產?!
那他們還能活嗎?
真是被這死丫頭害慘了!
楊家人臉色大變,聲稱不要錢也不要家產,什麼都不要,只要帶羅朝曦回老家。
羅凱興真的無法理解......這究竟是哪個村裡跑出來的弱智?!
但他也不是沒有辦法,敬酒不吃,那就吃罰酒吧。
找了個搞灰色產業的朋友,聊了一個多小時。
然後楊家就事事不順,做什麼都有人找麻煩,還有人暗示他們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想保平安,就儘快離開玉城。
否則還會有各種意外發生,很可能危及生命。
楊家人怕了嗎?笑死,根本不怕。
九萬多年威壓之下,他們不認為世上有比她更恐怖的人。
楊志廣和吳玉芬直接報警,一告羅氏集團董事長羅凱興派人威脅恐嚇他們一家,二告羅家夫婦非法拘禁他們的女兒。
他們敢這麼鬧,也是因為九萬沒有阻止,這對他們來說是種無言的鼓勵。
第一條因沒有確切的證據,很快略過。
至於第二條,工作人員上門核實情況,意外地聽到了一個跨度長達十八年的故事,弄清事情經過後,建議他們自行商談調解。
同時也教育楊家人,羅朝曦已經長大,不是無知孩童,請充分尊重她本人的意見,也請考慮她未來的發展。
在工作人員想來,羅家願意繼續養著假千金羅朝曦,並且同意楊家人經常來探望,他們就偷笑去吧,還有什麼不滿足。
楊家人左耳進右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