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女頓時臉色大變:
“那個,我想起來了,早上出門的時候我洗了個澡,好像把項鍊忘在浴室裡了。”
楊巔指了指女孩手裡的手機:
“你之前不還再三肯定項鍊就在脖子上,一輩子沒摘下來過麼?”
中年婦女張了張嘴,不知道怎麼狡辯的她突然捂住了耳朵:
“哎呦~,哎呦~”
“我耳朵疼,我腦袋也疼。”
“疼死了我!”
“不跟你們說了,我要去醫院!”
說完她也不管楊巔幾人,身子一轉就想溜之大吉。
楊巔正在為她的無恥震驚時,石生已經率先拿出了銀手鐲,上前兩步咔的一聲給她拷上了。
面對幾人好奇的目光,他擺了擺手裡的治安終端:
“慣犯。”
“蔣萍,女,47歲,家住長樂區萍水街,有9條治安處罰記錄,七年前開始碰瓷,天網普及以後靠跟同夥賭博出老千為生。”
“不久前還有人舉報她在出租屋裡聚眾賭博。”
“剛好帶回去審審。”
說著,他又看了眼楊巔肩膀。
見他沒帶執法記錄儀,又對著女孩招了招手:
“加個微,等下把拍攝的影片傳我一份,可以作為她訛你的證據。”
“只不過她是個老油子,名下沒有一點財產,你告她最多把她送進去關一段時間,想要經濟補償很難。”
女孩一臉氣憤:
“我不要經濟補償,就要把她送進去!”
“關的時間越長越好!”
楊巔見狀,只能說女孩年輕了。
又或者她家裡條件不錯。
但凡條件差一些,就會想著經濟補償為主。
不過這跟他關係不大。
別人怎麼選是別人的事情,他能做到這種程度,一是以前就看不慣這種人。
二也是不想愧對身上這身衣服。
林默見楊巔不想再插手接下去的事情,便主動上前開始詢問資訊,順便聯絡所裡讓他們安排普通治安員過來。
又幾分鐘後,救護車抵達。
他安排了石生跟車去醫院,接著看向楊巔:
“不是說公園裡疑似有異種生物麼?”
“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