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趙我還。
反過來,就是還我。
還我女兒。
比起母親的激動,趙我還顯得置身事外,她一直安安靜靜站在一邊,用審視的目光,打量著眼前這個素未蒙面、但過去的每一天都是家庭主題的姐姐。
接連的重磅訊息轟炸,讓莊殊絕頭昏腦漲,大腦處理器快要燒穿,聽到的資訊變成一串串的亂碼,解析困難,偶爾才能聽進去兩句,大部分時候都在放空。
聽季一雯說,想帶她回帝城祭奠趙安,還想帶她見見親戚們,要大擺宴席。
這句莊殊絕聽進去了。
“我還要回英國上學,我沒有那麼多時間。”
季一雯察覺到她的抗拒,眼神黯了黯,知道不能操之過急,便退而求其次:“那去看看爸爸,好嗎?他沒找到你死不瞑目,你看看他,讓他安心吧。”
莊殊絕逃避地看警察:“我爸爸媽媽呢?”
盡管證據確鑿,她對真相仍然接受無能,她還是覺得,自己是韓家志和趙嵐的女兒。
除非爸爸媽媽承認,她才肯相信。
爸媽二字,終於讓一直保持冷靜的少女破防,趙我還忽然厲聲對莊殊絕說:“爸爸媽媽?不要叫得那麼好聽,那是人販子!”
莊殊絕混亂的腦海中,驀地插播一幕——高三那年,電視播報人販子落網的新聞時,趙嵐和韓家志的反常反應。
她胸口一滯,頹然把臉埋進手心。
她一直以為,他們把她的戶口放到奶奶名下,是為了給二胎男孩騰戶口,可事實上,他們很可能是想規避風險,把奶奶推出去承擔後果。
奶奶知道嗎?她不敢想了。
警察告訴莊殊絕:“你說的父母,法律來說是你的哥哥和嫂子,對吧?只是你們私下的關系是父母和女兒。我們同事會對他們進行傳喚和調查,包括你法律上的養母,也就是你的奶奶。”
趙我還不顧季一雯的拼命拉扯,一字一句地說:“那就先把那個死老太婆送進去坐牢。”
莊殊絕人一頓,冷眼看過去:“不要動她。”
“你在幫人販子說話?”趙我還難以置信。
莊殊絕現在分不清對與錯,更不管倫理和道德的天平應該如何擺放,只剩下親情的本能:“不要動我奶奶,我跟你們回去祭祖。”
言下之意,是二選一。
季一雯只要女兒回歸,別的都可以妥協。
而趙我還只要人販子付出代價。
“別去了,你不配。”
至於趙嵐和韓家志,一開始是打算留住莊殊絕的,養了這麼多年,韓天澤出生前當做掌上明珠捧在手心,他們對她,毫無疑問是有感情的。
但當他們得知,根據落網人販子的證詞和指認,即便他們自以為聰明把莊殊絕的戶口安在奶奶名下,若原生家庭執意追責,他們仍然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
有了親生的兒子,一個可能會給他們帶來大麻煩的養女,似乎,也不是不能割捨。
主動放棄,還能爭取個寬大處理。
不像一般被拐兒童需要面臨新舊家庭的艱難抉擇,莊殊絕根本沒有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