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往昔
記憶碎片散落各處,楊樹迷迷糊糊的,只覺得腦子好像被水洗過一樣。
“那麼,你願意去輪回嗎?你這輩子是為大義而死,接下來的十世,都會過得非常美滿,事業有成,兒孫滿堂,且都是壽終正寢。”
冥使看了看檔案,將楊樹的未來都念了出來,是意料之中的美滿。
“不,我還有事沒做完。”楊樹下意識的搖頭,想都沒想,拒絕的十分幹脆。
事業有成,兒孫滿堂她要的從來都不是這些。
“你想清楚了?如果你放棄投胎,就只能在人間當孤魂野鬼了。”
冥使有幾分意外,這麼好的條件,幾乎沒有人會拒絕,畢竟人死燈滅,此生已了。雖說未來仍舊逃不過生老病死,但也能少受輪回之苦。
從冥使出現開始,楊樹的身體就慢慢恢複了行動能力,用行動回應他,楊樹轉身就走。
冥使搖搖頭,嘆了口氣,在資料夾上畫了個叉,也消失不見了。
就一輩子的事,卻總有那麼些放不下的痴兒。
不知道該去哪兒,楊樹漫無目的的走。去找季青吧,心裡有這麼個聲音。可是季青在哪裡?她還在等我嗎?知道……我已經死了嗎?
從楊樹答應老者那天開始,她就在警校除名了,隨著訓練的開始,她的檔案被列為最高機密。
培養臥底,是不可能讓她與外界斷絕聯系的,越是幹淨的履歷,就越惹人生疑。所以那幾年,楊樹和季青一直自然的保持著聯系,過的很充實,忙著訓練,忙著戀愛。
在她應該上大三那年,季青考上了大學。意料之中的,她考的很好,如願以償的上了浙江大學,學習法律,離她檢察官的夢想更近了一步。
也就是那一年,楊樹消失在了季青的生活裡。三年的訓練,她順利結業,被送進了肖氏集團。
不可能告訴季青,自己去當臥底了。走之前,楊樹給季青留下了一張字條,上面只寫了四個字。
珍重,等我。
等我穿上警服歸來的那一天,我一定娶你。
再次見到季青,沒想到是那樣一個場景。楊樹怎麼也沒想到,就算死了,肖三也依舊陰魂不散。就像她沒想到,自己臥底五年幾乎天衣無縫,卻是因為季青暴露的。但那完全不能怪青青啊,她什麼也不知道,只能苦笑,只能感嘆命運不公,造化弄人。
那天季青的發小過生日,非要拉著一大幫人去吃燒烤,本來除了和楊樹一起,季青是很少去那種地方的,但是實在拗不過,又怕掃了她的興致,只好跟著一起去了。
發小選的夜市一條街,在全市都有名。不論是街頭混混還是成功人士,三教九流的,下了班,都會在這裡一聚。
最多的就是露天燒烤攤,喝一紮冰啤酒,吃上幾根烤的噴香滴油的烤串,江風一吹,這感覺,比做神仙還要舒服上三分。
燒烤攤大多提供唱k服務,十元一首,兩百包場,露天ktv說來就來,一條街上都回蕩著各種歌聲,鬼哭狼嚎群魔亂舞,雜糅在一起,卻也沒那麼難聽。
季青她們這些象牙塔裡的孩子,雖說成年已久,但大多還沒走出自己的舒適區,步入社會。身處這樣的環境,或許是對身上那些束縛的反抗,狂歡的比那些入社會已久的中年男人更加瘋狂。
不知怎麼,季青手中就被誰塞了一隻話筒,歌已經點好了,是一首陳奕迅的十年。
季青唱歌很好聽,楊樹一直這樣認為,她第一次在她面前唱歌,是楊樹十七歲生日的時候,簡簡單單的生日快樂歌,被她唱的那麼婉轉動聽。楊樹驚嘆不已,感嘆她應該去當個歌手,肯定會和she、蔡依林她們一樣火。
她說的無比誠懇,季青卻只覺得她在調侃,紅著臉唱完,說她是隻會撿好聽的說,天天哄人。楊樹十分委屈,壞笑著將蛋糕上的奶油抹了季青一臉,湊到她耳邊說,如果要說好聽的,我就應該說我這是情人眼裡出西施。
那天,肖三帶著他們幾個談完一筆生意,剛好也在那吃飯,開完一聽啤酒,還沒來得及喝一口,就被身後傳來的聲音攝去了心魄。
只一秒,楊樹就紅了眼眶,僵住了身體。這個聲音,她太熟悉也太陌生。熟悉,是夜深人靜時會縈繞在心頭,回蕩在耳邊的聲音。陌生,五年了,已經整整五年沒有聽過這個聲音了。
一直南美洲的蝴蝶偶爾扇動幾下翅膀,可以在兩周以後引起美國得克薩斯州的一場龍卷風。
那一瞬間的失態,沒能逃過肖三的眼睛。
“怎麼了小楊”肖三挑著桌上的毛豆吃,聽不出情緒的問她。
“沒事兒三爺,這油煙子太大,被燻了下。”楊樹只能這樣掩飾,自然的揉了下眼睛,還接連打了幾個噴嚏,罵咧了幾句。
肖三沒再追問,招呼她和其他弟兄們喝起酒來,彷彿將這個小插曲拋在腦後,季青也舉杯參與了進去,直到歌聲結束,直到她們離開,她一直沒有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