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都是假朋友。
裘時有很多假朋友,但他沒辦法拒絕。
因為他沒有別的朋友了。
後來,為了更方便管理申經街,他也慢慢學會瞭如何收買人心。
買朋友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錢而已。他不需要那麼多錢。讓利會讓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變得簡單很多,也會讓那些假朋友變得真一點。
但他不想“買”原晢。
原晢是特別的。
原晢是他主動交到的第一個朋友。
盡管這個朋友第一天就跑了。
盡管這個朋友早就不記得他了。
但裘時一點也不介意。
他很喜歡原晢。
在這個夏天重逢的第一眼就喜歡了。
或許裘時也搞不清楚什麼是喜歡,但他總想逗他,想和他說話,想每天都黏在他身邊。
這種感覺,和過去買朋友充熱鬧的時候是不一樣的。
甚至還無故多出了某些從未有過的心境——那種想要把這個人弄得糟糕的沖動總會時不時冒出來,撓得他酥癢難耐。
但他每次都忍住了。
這就是喜歡吧。
因為太喜歡,所以總是忍不住想靠近,所以被推開的時候喝了很多酒,所以不小心上了頭。
裘時很懊惱。
他又忍不住抓自己了。
後頸處,手臂上,到處都是滲血的紅痕。和小時候一樣。
長袖衫都有些遮不住。
所以他逃跑了。
可是……
看著眼前同樣破皮的嘴角,裘時忍不住低頭笑了一下。
剛剛那個吻讓他有了留下來的理由。
原晢好像還不太會接吻,啃得他好痛。
要好好教一下。
“我可以接受不公開。”裘時抬手幫原晢擦了一下嘴角,認真道:“澳洲十八歲就可以登記了。”
“原晢,我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