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茵馨明白了,父親不想讓她掌控二星電子,卻又利用她增強對二星電子的控制。
李明喜雖然是她的姑姑,可在父親眼中,遠不如自己女兒靠得住。
二星創始人李兵哲,共有三子七女,李明喜是女兒。
但李見喜並不把這個妹妹當做自己家族的人。
因為當初,新世界百貨是二星集團旗下,但李兵哲去世、李明喜繼承之後,卻分離了出去。
豪門親情,往往就維繫在父親身上,如果父親死了,兄弟姐妹之間就要傾軋。
當初,李兵哲眼中的接班人選,也不是李見喜。
李見喜在求學歸國後,第一份工作是在電視臺做播音員,每的工作就是在廣播裡介紹二星的產品,直到34歲才出任二星物產副會長,而且在這個位子上一干就是10年。
在這個國家,權利的延續,財富的繼承,都還堅持著傳長不傳幼的傳統。
李兵哲最初內定的二星集團接班人,是長子李夢喜。
但1966年發生在的“糖精走私事件”,迫使李兵哲暫時辭去二星會長職務,次子李唱喜因走私被捕入獄。
機會來了,李夢喜臨時上任,立刻開始奪權,排擠父親的親信。
其中受到最嚴重打壓的,就是李見喜的岳父。
在李夢喜的管理之下,二星內訌不斷;而次子李唱喜,在出獄後立刻向李兵哲發起了奪權戰,他竟然寫信到總府,告發父親在海外有非法財產。
李兵哲大為震怒,於是使用家法監禁李唱喜;
又以長子李夢喜患了妄想症為由,欲將其關押到精神病院。
李夢喜以死相拼,才逃過一難。
但李兵哲到死都沒有原諒他。
李唱喜,則哭著向李兵哲請罪,結果得到了一家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李見喜才時來運轉,被確立為二星集團的繼承人。
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在重男輕女的h國,李明喜才有機會繼承新世界百貨。
李茵馨深深地知道,權利對父親有多重要。
但她也不會放棄,因為她真的認為,自己收購二星電子,是一件多贏的好事。她堅定地:“爸爸,我收購了二星電子,二星還在我們李家掌控之中,而你們也有了資本去開疆拓土,壯大李氏家族。如果我不能掌控二星電子,我就不會收購任何股權
,以我的資本,世界這麼大,可以選擇的目標很多,我不想分散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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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話完全是威脅了,如果你不讓我收購,你就別想得到我的好處。
李見喜大怒:“你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家族利益之上?”
這話質問的理直氣壯,h國就這傳統,家族利益高於一牽
只要他李見喜還活著,子女就必須把家族利益放在第一位。
李茵馨抿了一下嘴唇,嚇得又開始賣萌:“爸爸,你是不是理解錯了?”
“我哪錯了?”李見喜緩和了一下語氣。
“我正是把家族利益放在第一位,才回來收購二星電子。如果不把家族利益放在第一位,我完全可以不回來,直接讓蕭山替我投資,那回報率比二星電子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