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沒有撤出大鵝年會、撤出大鵝音樂平臺,對大鵝音樂造成影響,沒有接二連三地發歌,在王逸濤釋出單曲時搶佔流量,擾亂大鵝音樂的計劃,沒有在王逸濤確定要上《歌手計劃》時,選擇登陸《歌手挑戰》,搶佔大鵝音樂給王逸濤計劃好的熱度,讓王逸濤成了扶不起的阿斗,怎麼培養都培養不起來,大鵝音樂又怎麼會放棄王逸濤?
像大鵝音樂這種新時代的資本十分相信大資料,甚至相信到了對大資料以外的一切都傲慢排斥的態度,不然的話他們不會在當初自己有一系列行為的時候,選擇無視自己的動作。
如果按照他們的大資料推斷,王逸濤還有培養價值的話,路安不信他們還會放棄王逸濤,到這裡來和自己見面。
選擇自己,或許不過是大鵝音樂在處理王逸濤的事上的及時止損罷了。
楊光身旁的吳永波見路安只是微笑敷衍回應,卻對楊光的問題一直不置可否的樣子,終於忍不住說話了。
“路安先生,大鵝音樂平臺在國內是數一數二的音樂平臺,日活使用者數量一直排在全縣第一。你的歌不上大鵝音樂,對我們大鵝音樂來說,的的確確是個損失,但對於您自己來說,同樣也是損失。希望你能夠摒棄成見,好好考慮一下。”
“謝謝,我會的。”
路安說道。
他說會的,自然就是會的,雷厲風行,馬上就拿回去的條件,向人提起了意見。
“如果我的歌要重上大鵝音樂,你們就得先答應我的條件。”
他如是說道。
楊光精神一振,說道:“請說。”
路安道:“第一,是價格的問題。我現在已經和豬豬音樂等數家音樂平臺簽定了協議,價格不低,如果你們要讓我的歌重新上你們的平臺,價格不能低於另外幾家平臺。”
楊光點頭答應得很乾脆:“這個好說,這個是應該的。”他來時就已經設想到了這個問題,知道價格絕對不可能低了,但只要路安的歌能重新上架大鵝音樂,就是極大的引流。這不是問題。
路安又道:“第二,我的歌我依舊會保留完整的版權,能出售給你們的,只是和曲庫的開放介面。”
楊光同樣點頭得很乾脆:“這是路安你的老規矩,我們都懂。當然沒問題。”路安的歌只出售演唱權和使用權,不出版權,這在業內都已經知道。楊光自然也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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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路安又道:“第三,為防止我們在合作過程中,再次出現不愉快的事情,我將保留隨時將歌曲從平臺下架的權利。”
這話一出,楊光的眉頭立馬就皺起來了:“這……不太好吧?那我們如果向你購買了歌,你改天就下架了,我們豈不是連一點應對都做不到?”
路安保持沉默。
楊光只好又道:“路安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們把用不培養王逸濤、用不上架王逸濤的任何作品上架平臺寫進協議裡,確保在這件事上你我有了什麼衝突。”
路安點點頭,然後又問:“那如果有了其他衝突,我又該怎麼保障我的權益?”
楊光只好又提議道:“我們可以簽署短期協議,一年一年地籤,你看行不?不過這樣一來,價格就要低一些了。”
最終雙方確定了協議內容,把總不給王逸濤任何資源、不上架王逸濤的任何作品放入了條款,還有大鵝音樂不得有任何損害國家形象的行為等等,一旦出現違約,路安有權立刻下架歌曲。
協議有效期限為一年,一年以後,如果大鵝音樂沒有出現違約行為,雙方可以續簽。
這可以說是完完全全的甲方協議了,幾乎所有的優勢條款,都偏向於路安。這充分說明了路安現如今釋出的歌曲的價值,已經到了大鵝音樂無法忽視的地步。
簽署完成之後,路安打算告辭回家,吳永波忽然叫住了他。
“路安……”
路安回過頭問:“怎麼了,還有什麼事嗎?”
吳永波問:“我想問問,你和王逸濤之間,到底有什麼仇,讓你這樣擺明車馬地針對他?”
路安很認真地想了一想,回答說:“和我本人之間的話,好像不能算是有仇吧,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還是有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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