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雲琛不在外面吃飯,在外面吃飯也是去人少或者沒人的地方,待在角落裡。
到底還是十七八歲的孩子,臉上的一塊疤痕說著不在意,心裡卻是介意的很。
他搖了搖頭,“我早上在家吃。”
林穆奇這時候又想到他還給顧雲琛說他舍友喜歡吃的他都不愛,這時候再蹭飯,是不是很不要臉了?
猶豫了沒幾秒,林穆奇就把臉這種東西丟到了一邊。
“我也要起那麼早,我們一起吃早餐吧?”
面對顧雲琛疑惑探究的目光,林穆奇乾咳了兩聲,裝作自己根本沒有每天被人叫著起床的樣子。
“水電費我交,飯菜你買,你做飯,我洗碗,怎麼樣?”
不怎麼樣。
偶爾一兩次還行,時間久了就特別麻煩。
特別是林穆奇跟他明顯口味不合。
顧雲琛不說話,林穆奇也能有別的辦法,看看昨天的樣子,就知道顧雲琛容易心軟。
到實話他就眼巴巴的看著,不信他不多做一份!
林穆奇想著忍不住笑了出來,然後把頭扭到另一邊,對上了任飛陽錯愕驚恐的眼神。
林穆奇也覺得驚恐,他表情僵在臉上,“你看什麼呢?”
任飛陽收了臉上的表情,回了林穆奇一句,“你再也不是以前的野狗了,現在有人養了。”
林穆奇:“……”
話不是什麼好話,不過大家都是叫著狗子,這是愛稱。
任飛陽這人除了眼睛腫點兒,嘴賤一點兒以外,其他都還算不錯。
跟林穆奇的關係,也是挺好的。
“可惜了,你還是無人認領。”
林穆奇說完,就把腦袋又扭回來,留給任飛陽一個任性驕傲的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