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崔氏:“那好!你的親事,讓你老師來決定。別人和你說親事的時候,就說你的親事老師已經幫你定了。”
吳歡:“是老師!”
王崔氏:“你去李祭酒府上做客的時候,記住你老師說過的話!言宜慢,心宜善。”
吳歡:“謝師母教誨!”
王崔氏繼續說道:“過一會兒,崔盧廿一娘可能會提起親事,你對崔英娘感覺怎麼樣?”
吳歡:“學生還是以學業為重。再說學生一無所有,根本就不能給我的女人好日子。”
王崔氏:“真是個孩子,以你現在的名聲,想過點好日子還不容易?現在去找個大戶人家,說自己是樂之,在他家題上一首詩,人家會給你十貫,甚至是上百貫的潤筆。過上好日子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吳歡怎麼聽的這樣耳熟,那個世界不是也有潤筆麼?原來潤筆的來歷這樣的悠久。吳歡想的時候,不自主的咕嘟了一句:“啊!這詩詞這樣值錢啊?虧大了!”
王崔氏聽到吳歡的咕嘟,想想好笑,卻不去說他,而是換了話題:“不說這個了,你去李祭酒府上的禮物已經準備好了,臨走的時候,帶走就好,對了,我想吃粥了,你幫我煮一碗!”
吳歡:“不知道師母想吃什麼粥?”
王崔氏:“幫我煮一碗羊肉粥吧,對了廚房裡什麼都有,你說一下怎麼做,就好了!”
吳歡:“好的!師母,我這就去廚房!”
崔盧廿一娘帶著崔鑑和崔英娘過來,開口就直奔主題:“妹子,我們英娘和樂之的婚事問了麼?”
王崔氏嘆了口氣說道:“問了,樂之說,才拜入郎君門下幾天,就結婚不合適,還說,他是個鄉野來的野孩子,屋無一間,地無一壟,拿什麼養老婆孩子?”
崔盧廿一娘笑道:“這孩子,還真有意思。妹子你就沒有告訴他,世間有良田千畝,十里紅妝這回事麼?”
王崔氏哈哈笑道:“怎麼沒有告訴他?我還和他說,以他現在的名氣,在江都城,無論去那個大戶人家,只要吟上一首詩,那潤筆費啊,十貫是常事,百貫也不稀奇。嫂子你知道麼?他的嘴巴張的那樣大。未了,還說了句,虧大了!哈哈……你說這孩子怎麼想的?”
崔盧廿一娘笑道:“這根本不算多,如果真在我家題上一首,我出5百貫,還搭個女兒,嫁妝另算!哈哈……”
王崔氏也笑道:“過一會兒,你自己問他吧,估計這孩子野慣了,還不想被老婆孩子羈絆。”
吳歡還是自己動手燒粥,不是不信任廚師,而是想對師母好點。現在很大可能師母會成為自己的岳母,給師母留點好印象,自己以後有什麼挫折,師母想到今天的好,不會對自己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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