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裡街道,那是個瘋子群居的地方,普通人沒辦法在那裡活下來。
我叫卡夫·切爾,二十二歲,是這條街道的居民之一。
這條街道的居民很多,毒販,人販子,黑幫的人,警方懸賞的通緝犯,政客,這裡什麼都有,除了普通人。
我可能是第一個試圖居住在這條街道的普通人,原因只是這裡的房租比較便宜而已。
我的母親在生我的時候因為難產死去了,我的父親在我母親死後丟掉了工作,成天無所事事。
他酗酒,他對我濫用暴力,彷彿我是母親死去的根源,事實上,就是如此。
我害我的母親死去,這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在腦子裡根深蒂固的認知。
我的父親看著我的眼神很複雜,也許是因為我長得有點像母親,或者是在想自己到底用不用花費這麼多力氣去養育一個害死自己愛人的小孩。
責任感有時候是挺折磨人的一個東西,我的父親既想要守住他有限的責任感,又想要擺脫我以及我逝去的母親,去獲得自由的生活。
所以在這兩種選擇之間形成著的是他扭曲的靈魂,衍生出來的是他看著我的如同看著一隻怪物般的眼神。
在這種家庭環境下,我並沒有成為一個獨立自主,懂得理解別人的孩子。
相反的,我叛逆,我隨性,我變得有點厭世了起來,那種青春期獨有的認為自己看破了一切的厭世。
我開始清楚地明白自己的父親並不愛著自己,恰恰相反,我是他活著的累贅,是他每天與自己的良知搏鬥著的導火線。
他並不愛我,只是享受著生下我之前那個必要的流程。
我只是他骯髒的之下的產物而已,一個不被父母懷著愛誕生下來的孩子,也就只是他們享受帶來的代價而已。
我也抽菸,我也喝酒,但為的只是試圖去理解自己父親的感受,因為這些我在學校也結交不少狐朋狗友,他們的共同點是情緒並不穩定,隨時都會翻臉。
他們喜歡一起歧視欺負另一個人,我思考過他們這樣的做的原因是什麼,除了聚在一起踹打著的別人的單純的快感,更多的是他們能從這種事情中得到的集體認同感。
只有這樣做,他們才容易認識到自己是這個集體的一員,所以這群愚昧的人總會找到自己攻擊的目標,來滿足自己無聊敏感的內心。
想混在他們中間並不容易,我必須得仔細觀察他們的神色,迎合他們的喜好,警惕自己什麼時候會變成他們的下一個欺凌物件。
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的意義是什麼,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學壞',我想要的只是稍微引起我父親的注意力。
事實上就算我做出這些事情,被學校警告處分,甚至就差一步就會被勒令退學,他都沒有正眼看過我。
他從頭到尾都沒有看過我一眼,一眼都沒有,就像我對他來說只是一個陌生的人,是一個用來傾瀉他內心無處可釋放的暴戾的玩偶。
家暴對我來說只是很尋常的事情,在十四歲之後我就開始鍛鍊起了身體,想要把他摁倒在地上是很簡單的事情。
直到他在喝醉酒之後,用一把刀子在我的嘴角上劃出了兩道傷痕。
我才徹底明白,自己應該和他劃清關係了。
在那之後我的父親因為心臟病發作而去世了。
我自暴自棄了很久,因為嘴角的兩道疤痕,我能夠聽見我的朋友在背地裡稱呼我為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