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倆約到奶茶店,肯定不會一起溫馨的喝奶茶,為什麼不直接約在廣場見?兩人打起來了,我還能在地上放個小盆子跟圍觀群眾收點錢,權當江湖賣藝了。
這回我跟著一起去了,可別再出什麼亂子才好。
我一邊走一邊在想:“等下如果打起來了,我要不要拉著?”
這個問題要好好想想,能不能拉住?這個問題不用想,他倆我都能拉住,他們不會對我動手。要不要拉住?這才是關鍵。
還是要拉住他們,不然再摔壞了手機或者砸壞了人家店裡的東西,又是拿錢撒氣,不值得!
我腦補很多談賠償的畫面,唯獨沒想到會這麼平和。
一張方桌,三人各坐一邊,他倆面對面坐著,我坐在中間感覺像裁判,真佩服我自己,看著他倆我居然彷彿聽到了韓喬生的聲音:雙方選手正式入場……
已經三天了,小耿臉上的傷還很明顯,看來那天著實被揍得不輕,右邊臉頰上一小片淡淡的瘀血痕跡。
表哥伸手在桌上敲了一下,開口了:“說吧,你要怎麼私了?”
我也再次看向小耿,他見我們都看著他,輕咳了一聲坐正了身體,說道:“事情呢就是這麼個事,打人就算了,東西被你扔了總要賠吧?小汐,做人要講道理對不對?”他說著說著還扯上我了?
“別跟我講道理,我從來就不是講道理的人,你知道的。”我直接給他懟回去了。
他就那麼期期艾艾的說著他多少錢買的,讓表哥賠錢。
我不說話,不知道說什麼好,因為我實在不擅長討價還價,所以我買衣服什麼的,要麼就是大牌子,三五年都不掉價的,要麼就到淘寶上買喜歡的款式,很便宜穿一季就扔了也不可惜的那種。
表哥不耐煩的等小耿說完,就直接一句話:“我只給八千,你要就不要,不要拉倒,打架你沒責任嗎?”
小耿愣了愣,隨即又點了點頭說同意。
然後就談妥了,小耿寫了收條,表哥直接轉帳,二十分鐘事情解決了。
小耿這麼摳門的人,這就白白虧五千?不像他性格呀?捱了頓打還虧五千,也是沒誰了!
再次回到休息室已經快要下班了,我發了個嘆息的表情,如歌問我怎麼了?
我告訴她事情的經過,她哈哈大笑:“下次扔的時候喊我啊!”
我回了個尷尬的表情,這話說的真是……還能盼著我點好嗎?
下次還扔?下次扔手棒花給你接好不好呀?
下次收戒指不知道是猴年馬月呢,再說了我也沒表哥那麼有錢,大手一揮八千就扔掉了。
我收到的話,可寶貝著呢,十個指著挨個試著戴一戴,媽哎!我還沒戴過鑽戒呢!等我有錢了自己買一個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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