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對於它們來說,等同於人類的糧食,一旦斷糧的話,肯定就離死不遠。
凌辰經過仔細的觀察後,發覺在那個村落裡面,並沒有圈養任何動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混血種認為養殖動物會有失身份,或是懶得去花這個心思。
順帶一提,凌辰認為後者的可能居多,不過,這並不是重點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這無疑代表著,它們一直保持著奇怪的習慣。直觀一點來說,就是當感覺到餓了,才會出門捕食。
鑑於附近的區域當中,只有六足馬一種生物,適合混血種的進食標準。
那麼,凌辰的計劃其實不難猜。
在混血種的眼裡,六足馬是重要的糧食來源。
試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個陌生人家中,然後將冰箱裡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腳,再丟進垃圾桶。
那會引起什麼後果?
在正常的情況下,人家可能會怕麻煩,多半隻會罵你幾句,趕出家門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鬧饑荒的時候,顯然結果就會截然不同。
沒有食物的話,等於是要活生生餓死,人家會不會拿刀子和你拼命?
總的來說,凌辰的打算便是透過攻擊六足馬,惹急並且令那群混血種火燒屁股似的衝出村落。
到時候,凌辰二人能夠利用游擊戰術,在這一個廣闊的叢林裡面,將混血種們逐個擊破。
當然,混血種畢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環境。
不過同樣要考慮到,一旦進入叢林,密集的植物會造成阻礙,這點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樣的。
至少,這能稍為削減混血種的優勢。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種被逼出村落,便等於正式喪失了主動權。
不論凌辰他們是要打、還是要跑,都會變得靈活許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擊槍,擅長遠距離進攻。
如此一來,如果混血種選擇分頭追蹤的話,毫無疑問的是,單憑老狼一人,就足夠將它們逐個狙殺。
考慮到以上的種種因素,相較於衝進村落、被眾多混血種群毆而言;
先引誘它們進入叢林,卻是更為值得提倡的辦法。
這個時候,老狼看著已經遠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馬,淡淡地道:
“其實,我還有一點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請說。”
老狼指著前方道:
“你說要破壞混血種的糧食,但問題是,六足馬實在跑得太快了。”
“六條腿的生理結構,保證了良好的機動力,即使受到一點小傷,都能夠立即遠離。”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凌辰從容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