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賣兔肉的路上,他和方秀才閒聊時談起小清歌,方秀才建議他給小清歌提供更好的讀書條件,雖然方秀才有功名不假,但畢竟這麼多年窩在小山村裡,見識、學識都有限。
楊大福將這話記在了心裡,原本還想著打聽打聽鎮上的私塾,沒成想就遇上了鄭富,這真是得來全不費工夫啊。
當然,他也不是隨便就要將小清歌塞到某戶人家讀書,主要是鄭家品行向來不錯,鄭富提到和離在家的妹妹沒有絲毫怨言,還為了外甥女這樣發愁,看得出來家風很好。
因此,楊大福才動了讓小清歌當陪讀的念頭。
鄭富一言不發地站在原地,腦中卻是當日見到小清歌的場景。
小女孩衣著乾淨,為人機靈,才五歲就能將書背得那麼流利,而楊大福目前來看為人厚道,也沒什麼毛病。
鄭富舌頭抵了抵後槽牙,牽動了嘴角的大泡,疼得他一抽。
“你家孫女的確不錯,”鄭富想了想,點點頭,“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頭,能不能來當陪讀還是要我家外甥女說了算。”
他實在做不了外甥女的主。
鄭富說完又意識到話有些生硬,“當然,我家外甥女雖然性子調皮,但也並非那種頑劣之人,你家孫女怎麼來,肯定是怎麼回去,不會出啥事兒。”
楊大福聞言,心裡激動,連聲說好。二人又就陪讀事宜商定了一會兒,這才各自回家。
於是,蹲在家裡練字背書的小清歌一臉懵逼,她指指自己,道:“爺爺,我去當陪讀?”
楊大福點點頭,“對,明天上午去鄭家,不合適咱就回來。”
他摸摸小清歌毛茸茸的腦袋,“去了也不要怕,如果他家孩子欺負你,你就跑,就回家,咱不受那個氣啊。”
雖然向鄭富推薦小清歌時,楊大福滿心都是歡欣,但冷靜下來心底還是擔心的,畢竟是自家疼在手心的親孫女,去陌生的別人家,他總歸是不放心的。
一旁的楊青山和趙翠蘭也是眉頭緊鎖,但他們知道這是為了小清歌好。鄭家是鎮上的有錢人家,給孩子提供的讀書條件只會更好。
趙翠蘭拍拍身上的灰,“我去把小清歌去年過年的衣服拿出來。”
那套衣服雖然不是新的,但也比家常穿的要好。
楊青山也慌忙慌張地走進廚房,“明兒早上吃點好的,我看要不打兩個雞蛋吧。”
到了晚上,家裡還特地燒了一鍋水,小清歌被趙翠蘭塞到木盆裡,洗得乾乾淨淨,一根頭髮絲兒都沒放過。
月光穿過窗子,投在被子上,帶來一種朦朧的美感。小清歌窩在被窩裡,只聞得到皂莢的清香,她眼睛轉了轉,看見枕頭邊擺著疊得整齊的衣服。
她深吸一口氣,緩緩閉上眼,她要好好睡覺,明天好好表現。
她知道的,在鄭家當陪讀,她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第二天一早,小清歌穿上乾淨的衣服,背上趙翠蘭熬夜給她縫的小布包,頭髮梳成一個小揪揪盤在頭頂,可愛的不得了。
早晨的風還帶著涼意,小清歌坐在驢車裡,縮縮脖子,衝著家裡人擺擺手。
別擔心,她超棒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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