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愛情的力量!”葉濤表現出一幅,為了愛情,不惜一切的衝動姿態。
“呵呵,盲目而狂熱的愛情,會讓你丟了性命。”西竇古貌似好心的勸道:“現在,我秉承慈悲和善良,給你最後的選擇,一,離開應祖兒,離開我們的部落,回到人類的世界;二,為愛而戰,然後……死亡!”
“哇,西竇古長老,太仁慈了。”
“不愧是長老啊。”
圍觀的人群,頓時響起一片讚歎聲。
唯獨葉濤一眼識破了他的兇殘用心,一旦他離開波西米亞部落,立刻便會有大群自恃勇敢的波西米亞青年,對他群起追殺。
他這哪是給出生的選擇,分明是忽悠他往死亡陷阱裡踏呢。
“為了愛情,我無懼生死!”葉濤大叫一聲。
“這可是你自尋死路!”西竇古陰森一笑:“如果你真能在決鬥中存活,那我代表長老會,允許你在我們部落,短暫居住。不過,年輕人,我提醒你,在部落第一勇士突瑪斯面前,你沒有任何生存的機會。”
“死亡嚇不住我求愛的腳步。”葉濤喝道。
“那好,決鬥……開始吧!”西竇古獰笑一聲,轉身朝人群中退去。
“小心點,使出你全部的力量和本領,突瑪斯絕對是個勁敵。”應祖兒鬆開他的左臂,低聲叮囑道。
“明白。”葉濤點點頭,應祖兒退下。
頓時,場上空地,只剩下葉濤和突瑪斯。
“小子,在我們這兒決鬥,都是空手,把你肩上的弓箭,扔掉吧。”突瑪斯為防遠處的應祖兒聽見,低喝道。
葉濤還以為這真是波西米亞部落的決鬥規矩,老老實實摘下弓箭,放在地上。
那個傢伙在幹什麼?退到遠處的應祖兒一看,頓時嚇了一跳,她可比葉濤清楚,突瑪斯在年輕一代中,力氣最大,而葉濤箭術很強,本該以長擊短,怎麼自己放下弓箭了?
她本想發聲提醒,忽被身邊一個少女,踩到腳上。
應祖兒疼得怒目望去,那少女忙笑著向她道歉,她顧不上計較,回頭想警告,卻見突瑪斯身形一挫,張開可怕的雙手,已經向葉濤緩緩逼去。
決鬥在即,她不敢亂喊,引葉濤分神,這可是最殘酷的生死決鬥。
部落間的男人決鬥,除非深仇大恨,一般都是分出勝負即可。可面對人類,那一上來就是生死鬥。
因為波西米亞人,恨死了人類。
若非那初代舌燦蓮花,又怎麼會騙得波西米亞人的先王,追隨他的腳步,走出森林,跟強大不可戰勝的血月人大戰,最後慘死呢?
喪王之恨,不共戴天!所以波西米亞人牢記到了今天。
決鬥場上,氣氛緊張,似隨時都可一觸即發。無數人都幸災樂禍的望向不自量力,膽敢站在突瑪斯面前的無知小子。
突瑪斯身高兩米二,比葉濤高出近兩頭,他赤著上半身,渾身都是充滿爆炸力量的肌肉塊,在藍黑條紋的襯托下,給人無比強壯,恐怖的感覺,他宛如一頭大號人熊,矮身張臂,緩緩逼近葉濤。
葉濤一動不動,靜立在地。
他臉上,還帶著很禮貌的笑意,似根本不是來進行生死決鬥,而是來進行一場友誼賽。
他身形瘦長,面目英俊,在人類世界,絕對算是美男子,可在野蠻而古老的波西米亞族的少女們眼裡,他就“又瘦又弱小”,沒人瞧得上。
這裡,崇拜強者,崇拜最原始的力量,體壯力大,才是每個波西米亞少女挑選心儀男子的不二首選。
“咦,突瑪斯都劍拔弩張了,怎麼那人類小子,毫無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