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六歲的年紀,我對異性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但不包括心。
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我嚐到了的快感,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偷窺,調戲,以及捉弄,女人的身體對我發出了致命誘惑。
十七歲那年,我給一位護士寫了情書,內容很純潔,卻暗示我喜歡她。她叫李英,長得嬌小可愛,漂亮,聲音也好聽,看起來只有二十出頭,手上沒戴戒指,我認為她沒結婚也沒男朋友。
我自以為是,這件事我告訴過發小,也被我爸爸知曉,他跟我說人家說不定早已經結婚了。
我爸和我媽十七歲結婚,那時候家裡窮,人民還很質樸,不需要彩禮,至今,我都沒見我爸我媽戴過戒指。
我無言以對,面紅耳赤,可我真的很喜歡她,喜歡她漂亮的臉蛋,嬌小可愛的身材。
當時我爸帶我去市醫院看病,我還記得我留著長髮,不過很邋遢,穿的衣服很舊,鞋子還是帆布鞋。
住院很無聊,又沒有手機玩,我就買了一副撲克牌玩十二生肖,現在想想多麼稚嫩,我應該看書的,至少在她面前不那麼丟臉。
也不知道當時我哪來的勇氣,居然敢給她寫情書。
事實證明,我喜歡嬌小可愛型的女孩,之後追求的女孩都是這種,我覺得這樣的女孩讓我有保護的衝動。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更在意女孩的心,她們到底怎麼想的,適不適合我。
應該是去年,我不再主動和女孩打招呼,也不在意他們的眼光,我告訴我自己我活著不是給別人看的,是給自己看的。
再過幾個月我就26了,女人的身體已經不再那麼吸引我,我更在意她們的想法,希望她們也有詩和遠方。
現在也才理解結婚前衝動和結婚後的冷淡,不是不珍惜而是免疫了。
我是這樣看待現在的女人,大部分喜歡安定,不管嫁的人是不是她喜歡的,至少是知根知底的,最好是同一個地方的。
不管男人帥不帥,現在有沒有錢,只要不嫌棄我的就好,哪天有更好的喜歡我,把之前的甩了就是。
就在前幾天,我以前一個同事發朋友圈說一個女孩為了他特意從另一個城市過來看他,他沒有想過有這麼一天,他很緊張,同時疑問她是不是陪我一生的女人。
我不好評價,不是當事人也沒有資格。
我也渴望擁有這樣的愛情,可我太理智,我21歲的時候遇到過一個女孩,我們相互喜歡,可我居然問她以後想嫁什麼樣的人,她說想嫁離家近的。
我們連擁抱都來不及就發生了意外,她是我第一次真心喜歡過的女孩,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次。
到現在我都忘不了她,腦海裡不時浮現她的模樣,迷人的微笑,生氣時嘟起的小嘴。
我幻想過我和她哪天意外相遇,她忘不了我依然單身,我就追求她,最後我和她步入婚姻的殿堂。
想想就好了。
所以,不要說我性冷淡,因為我已不是十七歲。
夜深了,希望有個枕邊人,沒有想入非非,只是一個談心的人。
2018.3.27,中山多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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