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法術並不是生靈。
法術就是法術,技能就是技能,所以才會被禁止。
但是體術不會。
體術,是修士使用法術、幻術和咒術的基礎條件。法術,需要身體中經脈的搬運和穴竅對靈力的釋放;咒術,需要自身肢體對符咒的書寫,以血液為引釋放;幻術,是以手印和姿勢,以強大的神念脈衝施展出來。這三種術,也即對“精氣神”三者能力的釋放。
體術,只是用來引導力量的。
以手槍來形容,法術是火藥引爆,子彈按照彈道射出的一系列化學反應。而體術,這是裝子彈、關保險、扣扳機等動作。
但是火藥失效了,化學反應被禁止了發生。那麼就算是扣扳機,也應該射不出子彈才對。
除非,這樣的“射擊”並不是“手槍”這需要化學反應的法術,而是“彈弓”這樣是物理現象。就算是沒有了彈弓,只要有著方法拿起石頭,然後隨手丟擲去。
那麼,也可以完成“射擊”。
“技能,不是法術。”方雨來這才明白到這一點:“透過靈力在身體的各種反應和增幅,令身體擁有著用出技能的條件,然後透過特定的動作,完成釋放。”
技能不是法術,是武功。
可以練出來的武功!
在《記錄的江湖》中的60版本和70版本之中,技能還不是技能,而是一本本武功秘籍。透過學習武功而得到招式,然後釋放出來。在80版本《奇功妙法》中,技能才正式出現。所以說,技能只是招式的延伸,本來就是武功招式。
技能,只是帶著仙俠色彩的武功而已。
也就是,只需要知道發力技巧,就可以用出靈力了。
可是,要怎麼做。
雖然剛才靈光一閃用出了【兔子蹬鷹】,但也是靈光一閃而已。想現在用出來都難,更不要說沒有得到實踐的其他技能了。如果要用出來的話……
現在可不是實踐的時候。
何況,又不是時時刻刻都在禁靈陣之中。如果被迫陷入禁靈陣,最重要的並不是頂著禁靈陣的壓力進行戰鬥,而是找到陣眼進行破壞。況且,禁靈陣可是不分敵我的。
除了像現在的擊劍之外,他想不到為什麼要浪費大量精力卻完成這一行動。
方雨來被打飛,有掉出了他所在的攻擊距離,但是卻處在穴位的攻擊範圍之中。方雨來只能夠不斷躲避著攻擊。至於上前進行反擊?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輸出甚至破不了防。
要怎麼才能夠贏?
如果能用技能的話,二組合技或許轟不開,但是三組合技絕對可以。四組合技甚至可以做到秒殺,用處四組合技的陳熒熒,甚至能夠一腳踢爆大傑哥。要不是這是個妖怪,可就真的死了……不過如果是人類,那麼只要沒有金丹的“化虛為實”的能力,也不會被傷害到。
所以很難說陳熒熒的這件事情。
但是,不能用技能!
那麼,他還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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