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我決定把夢夢帶上。”
可兒目前沒有收入,是隻窮蘿莉,態度再堅定也得抱大腿,徵求千靈的同意。
冒險者經常外出任務,遭遇危險是家常便飯,她太小,帶去任務又幫不上忙。
千靈考慮過後,問夢夢,“你會做什麼?”
“我只會打掃衛生。”
“小小年紀挺行的。”
“那個胖大叔經常吼我,逼我幹活才學會的。”
若內心不扭曲,外表矮胖醜又如何?
如胖大叔這樣,外表醜到內在的,拿什麼也拯救不了。
千靈不收無用之人,有可取之處的,有考慮的價值。
“有沒有興趣來我家做家務,包吃包住,多少薪水得看你的表現。”
“真的可以嗎?”
夢夢是孤兒,這個世界沒有孤兒院,無父無母的孩子們只能流浪。
為何孤零零一個人?
有些父母雙亡;有些父母雙忙,壞人趁機把他們的孩子拐走;有些生完就拋棄。
為何拋棄?
有些男女衝動時不注意安全,有些家庭經濟不行又不注意安全,多出來養不起、不想養的就是被拋棄的。
能遇上願意收留自己的人,對她而言,對所有孤兒而言,這是求之不得、日思夜想的事情。
可兒輕拍一下她的背,“壞人都那樣說了,肯定是真的。”
千靈捂嘴偷笑道,“可兒,恭喜你多了個姐姐。”
“……。”可兒不服。
為何自己二十幾歲的人得當妹妹。
可兒從夢夢旁邊繞到她面前,走近,身高很明顯矮她一截,二十公分左右。
我確實比她矮,不見得我比她小。
“夢夢你今年多大?”
“五歲了。”
她的回答,可兒很滿意,得意洋洋,理直氣壯地對千靈說,“看見沒,這是多少?”
可兒擺出「六」的手勢。
表明自己比夢夢大,小小的個子加上那得意的小表情可把千靈逗壞了,笑到肚子疼。
“好好好。”
千靈輕輕拍一拍可兒的腦袋瓜子。
“真的,所以我才是姐姐。”看向夢夢,“我六歲比你大。”
“今後可以叫你可兒姐姐嗎?”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