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親自出手扇了錢爽二十個大嘴巴子的刑部人員這才冷眼掃過在場的錢家眾人,冰冷冷的聲音在他們的耳邊清晰響起:“首犯錢爽無故謾罵,掌嘴二十當屬咎由自取。”
“……”錢家人盡皆沉默,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才明白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是一種怎樣的感覺。他們無力反抗,也沒有那個膽量去反抗。
但是,相同的困惑卻是齊齊浮現在他們的腦海當中……錢爽為何會是首犯?她怎麼可能會是首犯呢?!
察覺到自己的性命已經堪憂,錢輝也算是徹徹底底的豁出去了,他朝前輕邁一步,壓低了聲音很是恭敬的問道:“敢問幾位小哥,她為何會是首犯?”
那名剛剛才動了手的刑部人員淡淡的瞟了他一眼,倒也沒有繼續隱瞞下去,漠然道:“侮辱我等閣主實屬罪大惡極,首犯二字名至實歸。”
“閣主?”錢家人齊齊一愣,這刑部人員卻已經提起被打的不成人樣的錢爽直接抬腿轉身進了審判殿……錢輝低下頭,反反覆覆呢喃著閣主二字,重點也就是在錢爽侮辱他們閣主的事情上。十多秒鐘後,他猛然間身子一震,豁然抬頭失聲道:“是那個和張憲一起來的人!”
…………
“鄭茂,男,現年二十六歲,祖籍原直隸現華北區。”審判大殿內只坐著一名紅衣人員,刑部之人身著紅衣乃是刑部三大統領之一,審判有罪之人的官員!
臉色冰冷的拿著擺放在桌上的書冊,聲音顯得異常的森寒:“十二歲時在xx西郊密林中糾集打手以暴力毆打十四歲少年呂偉,後又在你母親的掩護下逃脫罪責;十四歲時,於某賓館內強行與一十二歲男童發生性關係,因怕事情敗露而殺害該男童,將其屍體沉入江中毀屍滅跡,後一發而不可收拾……”
一條又一條足以讓人髮指的罪行從主審判官的口中逐一逐一的敘述了出來。每聽到主審判官說一句道一條,被強行摁壓跪在地上的鄭茂臉色就慘白一分,一種濃濃的不祥預感在他心頭慢慢的升騰而起。
“……以你所犯下的罪行,已經達到了死刑的標準。”主審判官從椅子上肅然起身。手中憑空多出了一面令牌,只聽他道:“如上罪狀盡皆屬實,罪犯鄭茂犯有強姦罪、殺人罪、鬥毆罪、傷人罪、誣陷罪、賄賂罪、仗勢欺人罪,特作出如下宣判!”
沉悶且冰冷的聲音如同滾滾驚雷一般在審判大殿內清晰的響起:“罪犯鄭茂數罪併罰,罪加一等!刑部人員聽令!”
“在!”兩名刑部人員應聲而出,雙手抱拳單膝下跪,轟然應聲。
“即刻將罪犯鄭茂送至刀山刑區服刑五日,五日後轉至火海刑區服刑三日,三日後再轉至拔舌刑區服刑兩日,待肉身死亡之後。拘下靈魂,於凌遲刑區服刑七七四十九年,刑滿之後,打入罪行印記,送入地獄!”
這裡的刑法乃是王明根據多年的參悟才得出的。刑法乃是和冥界相似,而打入罪行印記是王明自己參悟出來的,如此一來,那犯罪之人會帶著前世罪孽進入那飄渺的冥界將來轉世定然會按照罪行來投胎,憑藉鄭茂的罪行基本上會進入六道輪迴的畜生道了。
“什麼?!”被強行摁壓跪在地上的鄭茂一聽到這主審判官的宣判,頓時就傻眼了,想要掙扎著站起來。卻被一名刑部人員死死的摁跪在地上,根本無法站起身來。
他死都沒想到,被紫霄閣逮捕後居然會面臨如此嚴酷的懲罰!刀山、火海、拔舌、凌遲……最後居然還要被投入地獄!
難道這些刑法不是地獄嘛?怎麼還有地獄?到了地獄是不是還得再受一遍刑法?這是一種怎樣的感覺?驚恐、無助、絕望、悔恨……當這些情緒一起湧上心頭後,鄭茂才張大了嘴巴,砰砰的磕起頭來,哭道:“不……我還不想死。我不要死!求求您,求求您饒了我吧,我爸是……”
“死不悔改!”主審判官眯起了雙眼,重重的冷哼一聲之後,一拍桌面上的驚堂木。沉聲道:“帶走,服刑!”
“是!”那兩名應聲而出的刑部人員再一次雙手抱拳,重重的答應了一聲之後,轉身分立於鄭茂的身旁兩側,一左一右架起了鄭茂的胳膊,也不顧他奮力的掙扎,直接就抬腿朝著審判殿大門外走去……先前已經在刑部人員的押解下進入審判殿一旁站著的錢爽徹徹底底的愣住了。
鄭茂是誰她當然知道,那是在錢家頭上作威作福,連錢輝、錢伯、錢老三他們都得小心供著的二世祖!連他都遭到了如此重的刑罰,那她自己?她錢爽呢?又會如何?!
不給錢爽太多思考的時間,那主審判官就已經一甩衣袖,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冷聲道:“帶罪犯錢爽。”
“是!”押解錢爽進入審判殿的那名刑部人員重重的答應了一聲,接著就連推帶扯的將錢爽帶到了審判桌前強行摁壓著跪了下去,隨即自己就後退兩步,站到了一旁。
錢爽從未像現在這麼惶恐過,她不知道接下去等待自己的會是怎樣的宣判,但是一想到自己做過的那些事情……她也只能默默的祈禱著,那些事情都是不可能被這坐在上面的這個人知道的……但是顯然她要失望了,隨著主審判官翻開了面前的書冊,錢爽的一干罪行也被詳詳細細的羅列在了書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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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主審判官並沒有急著宣讀錢爽的罪行,而是略有些震驚的望著錢爽,足足十多秒鐘後,他才連連點頭道:“好好好……年僅十六居然便犯下了如此之多的罪行,你也算是不冤了!”
“我……我沒有!”錢爽有些含糊不清的出聲喊著,試圖混淆視聽,也試圖替自己開脫罪行。
“錢爽,女,現年十六歲,祖籍西南。”但主審判官卻對她的喊話直接選擇了無視,拿著書冊便開口說道:“十一歲時在大街上用鉛筆刀劃傷了一名十六歲少女的胳膊,並當場誣陷對方偷了你的一枚鑽石胸針;同年一個月後。年僅十一歲的你,在第三中學教室內與班上一名女同學發生口角矛盾,放學後出錢僱傭了幾個社會上的閒散人員將該同學堵在一條小巷內肆意毆打、辱罵……”
從十一歲開始說起,一直說到十五歲。整整羅列了四十七條罪狀!雖然都是一些不算大事的罪責,但對那些受害的孩子而言,影響到的卻是他們的一生!最直觀的一個案例就是錢爽在十四歲那年,利用同樣的方法誣陷一名十七歲的男孩,再有家中的關係,愣是以偷竊罪將那少年投入牢中!
可以說,從十一歲上初中一年級開始,錢爽就變得跟失心瘋一般,動不動就以家中財勢壓人,動不動就以別人偷竊她東西為由肆意的謾罵侮辱。倘若對方還口或者還手,惱羞成怒的她不是叫人毆打對方,就是直接報警,徹底坐實對方偷竊的罪名。
這是一個心理極度扭曲的人,在她的世界當中。除了她自己之外,再沒有其他人能夠比得上她自己!這是一個極度自私的人,在她的扭曲的思維模式當中,就算是她最親的人,也比不上她自己的瀟灑快活!
一通罪狀從頭到尾宣讀的詳細無比,甚至有些事情連錢爽自己都忘記了,卻依然被詳細的宣讀了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壓力直接崩潰了,可她呢?她卻依然在掙扎,口齒不清的大喊道:“打人、關人、定罪的又不是我,我只是和他們開個玩笑而已,憑什麼的把這些罪過都強加到我的頭上?我不服,我要上訴!”
“……”主審判官冷冷的掃了她一眼。根本就不搭理她的大喊,自顧自的接著宣讀道:“幾日前,你又以同樣的方式試圖誣陷我等閣主偷竊了你的鑽石項鍊,犯下了侮辱我族老祖尊嚴的重罪。”
“不,我沒有。你有證據嗎!你……”
“你看看我是誰!”主審判官掀開大氅上的紅色頭套,頓時讓錢爽一驚,此人正是張憲!
他微微停頓片刻,接著便起身說道:“如上罪狀盡皆屬實,罪犯錢爽犯有誣陷罪、傷人罪、欺騙罪、誣陷罪、仗勢欺人罪、侮辱華夏守護者尊嚴罪,特作出如下宣判!”
雙眸之中迸射出咄咄的激怒之光,張憲沉聲道:“罪犯錢爽數罪併罰,且犯有侮辱華夏守護者尊嚴罪,罪加三等!刑部人員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