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每次來望湖廳看到娉婷婀娜的小青,還是很難與那個和我騎行七十公里的運動女孩聯絡起來,彷彿那天的騎行就像是我以前許多個毫無價值和意義的空想一樣——只是一個白日夢。
這種交錯的感受對我產生了若即若離的夢幻感。加上揮之不去弗洛姆的理論,開始想入非非:我覺得她人不錯,志趣相投,假以時日,我或許能打破這個夢——讓她成為我的女朋友,從她較難掩飾的眼神裡我看到了一些東西。
然而,誰都猜不透生活的謎底。正當我鎖定目標躍躍欲試之時,過完元旦不久她就從湖畔辭職了。
那天陽光不錯。我插完花,又和她到窗外平臺上曬太陽,欣賞那永遠看不厭的西湖勝景。這個時候我們通常會聊些關於旅行和流行歌曲的話題,但那天她一直沒吭聲。半晌,她沒頭沒腦地來了一句:
“我要走了。”
“嗯?……去哪裡?”
“……我意思是,我要辭職了。”
“合同到了?”
“沒……但我不想做了。”
“為什麼?”
“不為什麼,就不想呆在這裡了。”她眼神如冬日早晨迷霧般悽迷,望著樓下的湖光山色,能讓人感到內心的冰冷。
我剛想再問些什麼,餐廳裡小青的同事已在喊她——午餐時間快到了。
“你……我,我先過去了。”她欲說還休,給了我一個留連不捨的眼神,轉身急匆匆向餐廳走去。
一切來得過於突然,我沒意識到這竟是我與小青見的最後一面。
半月後我收到一張來自廈門的明信片。小青說她剛把廈門玩了個遍,暫時在那裡的酒店裡上班,還留了電話;她說她是候鳥的性格,不會在一個地方呆很久;她懷念和我一起的日子,對於這次突然辭職和失約的紹興之行,她向我道歉。說如果有緣,希望以後能補上。最後邀請我有空去廈門時找她玩。
看來我還是把她看簡單了。就這樣,小青成了我的未解之謎。
我覺得小青邀請我去廈門玩是個禮節性的說辭,騎行紹興的計劃也因無人響應而一直擱淺。
我消沉了一段時間,整天無精打采。這種渾渾噩噩的日子直到我遇到了我的西方音樂啟蒙人——光,才讓我重回對生活的積極狀態。
我清楚記得第一次見到光是在湖畔賓館四樓的電梯廳,他正巡房出來路過景觀窗戶,窗外夕陽西下,陽光令人炫目。亦如他的名字。
光比我大一歲,瘦高個,面板白淨,戴一副金絲眼鏡,文質彬彬。說話聲是醇厚的男中音,不緊不慢,溫文爾雅。工作性質原因,我行動比較自由,常去他那兒串門,音樂是我們共同的話語。
幼時父母工作忙,上幼兒園年齡尚早,曾在寄養家庭呆過一段時間。那戶人家有一臺收音機,故我對於音樂的啟蒙較早,四、五歲就常在父母單位的同事面前表演樣板戲,毫不怯場;學生時代又遇到來自音樂世家的同學榕生,讓我領略到音樂的無窮魅力。那時以聽港臺流行樂為主,麥當娜、傑克遜等國際巨星的名字也有耳聞,但能聽到的機會十分有限,對於浩瀚的西方流行音樂還是完全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