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試著理解了一下林若弈的話,“也就是說,這個老奶奶把自己女兒當年計劃生育超生的小女兒,帶到了老奶奶改嫁的這個老爺爺的家裡,然後老爺爺和他的女兒都不知情,不知道老奶奶帶回來的這個孩子,其實是老奶奶親女兒的女兒......然後還因為老爺爺的女兒結婚多年,卻一直沒有孩子,老奶奶就趁機勸說,想要把自己的親外孫女交給自己的繼女收養......是,是這個意思吧?”
“......沒錯。”林若弈先是肯定了我的說法。“就是這個意思。”
“那,老爺爺跟他的女兒,一直不知道這個女孩其實是老奶奶親女兒的女兒嗎?”一種說不上來的感覺,除了繞,還覺得十分憋屈,這個故事之中固然沒有太多的城府和心計,但是來自於身邊人一點點的算計,都讓人覺得無恥至極。
“不知道,直到......很久以後,大家所有懷疑,但是誰也不能證明。這位老爺爺呢......”林若弈順著我的稱呼竟然開始捋這個故事,“老爺爺的女兒,當初就拒絕了收養自己繼母不知道從哪裡帶回來的女孩,只說自己只是還不想生,又不是生不了。”
“也對,雖然被遺棄的孩子很可憐,但是造成他們可憐的,是他們親生父母造的孽,並不能去追究那些不願意養他們的外人吧?”我覺得有人肯定會覺得老爺爺的女兒不近人情,但是對任何人來說,當年實行計劃生育,每對夫妻只能養育一個孩子,有多少會放棄自己的親生骨肉,去養育別人的孩子呢。尤其是對女人來說,首先她自己是還不想生,不想生的話就是還不想有個孩子來打亂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孩子都不生,為什麼要去養別人的孩子。“雖然,當年要不是老爸的話,我可能也會落得一個特別慘的下場,但是如果,如果有機會我能回到那會兒,作為他的朋友或者家人,我應該也會勸他,不要收養這個孩子。他本應該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卻為了我全都耽誤了......”
如果不是我的話,或許老爸和他很喜歡的那個小敏阿姨,還能夠......
“可老爸的感情並沒有錯付,他遇到了一個好女兒,而且老爸的女兒,也是真心把他當成家人的。”林若弈說,“而我這一次遇到的客戶就不一樣了,她也是被收養的,雖然老爺爺的女兒拒絕了收養她,並且在之後的第二年就懷孕生下了一個女兒,但是老奶奶和老爺爺收養了她。二十年來撫養照顧她,她的生活費學費都是二老出錢,老爺爺對她很好,只不過最後,老奶奶死了,老爺爺沒過多久也死了,但是老爺爺死的時候,把自己的房產留給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所以她找你打官司,是因為......她想要爭奪老爺爺留給自己親生女兒的房子?”我現在明白了。
“沒錯,因為老爺爺是生病住院,這個女的呢,她沒有出過一分錢,而老爺爺的親生女兒為了給老爺爺治病,借了不少的錢。應該有這樣的原因吧,老爺爺擔心自己走了以後,女兒欠錢給自己治病會造成生活壓力,所以把房子留給女兒,希望她能夠還債用。也能幫她緩解一下經濟上的壓力。”林若弈聽起來好像,很不開心似的。
“所以,你應該沒有接吧。”我聽出來了,“......以我認識的林若弈呢,雖然對於工作的態度是很認真的,也沒有那些所謂氾濫的聖母心,但是這種接近無恥的事情,你是不會碰的。”
他笑了。
我知道他沒有接,可是他知道這件事以後,心情很不爽,他需要有一個人告訴他,他這麼做沒錯而已。
林若弈在專業態度上,會多考慮一點人性方面的選擇,就像他曾經說過的,他是受到高叔叔的那件事的影響,才會選擇律師專業,他就絕不是一個心狠手辣不顧三觀下限的人。
“你做的對。”我說,“雖然我不懂你們律師什麼專業啊什麼的,但是我覺得,人還是要有一點點底線才好,如果沒有底線,那麼法律存在的意義,和幫兇有什麼區別。”
他的眼神停滯,晃了那麼一下,笑容輕鬆多了。“回來的路上,我就一直在想,接與不接到底有沒有錯。於良心來說,我不想接這樣的案子,如果贏了固然能賺不少,但是她並不屬於善者,幫著她去敲詐老爺爺的女兒,這樣的事情,我做不出來。”
“嗯......”我能理解,林若弈的能力很強,他從學校畢業以後,到成為律所的合夥人,幾年的時間就有這樣的成績,可見他有多優秀。或許他能夠做得更好,可是就因為他守住了自己的分寸,所以雖然沒有做得更好,但是他發展的很穩定,這就夠了。
“我把案子交給了律所的一個新人律師,我問過大家了,大家對這件案子的興趣都不大,除了覺得這個客戶沒有底線以外,更多的,是大家覺得她的案子贏不了,所以不願意接。只有那麼一個新人說想要試試,我也爭取過客戶的意見,她同意了。而且我們律所的那位新人律師跟她剛剛簽過合約後,訊息就散了出去,喬律師打電話給我,問我們律所是不是接了這件案子,還說,這個客戶之前也找過他們,不過他們調查了大概情況,認為她非輸不可,沒有贏的機率,所以就拒絕了。”林若弈說。
“什麼啊,找過那麼多人,才找到你們律師事務所的啊?那之前她找過的律所,應該都告訴她,她的這個訴訟贏不了了吧?”我覺得太奇葩了,因為透過林若弈,我對他們律所一些情況是有了解的,正常情況下,他們接案子,如果涉及到一些矛盾的時候都會先調查,再接。因為有些案子它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很少說有單方面誰佔理誰不佔理這樣的訴訟,一般情況下都是拉鋸戰,雙方都有理,就是誰的理多,誰的理少,然後不停地在扯皮這種,要是再涉及到社會關注問題上,就會更加小心了。
既然她問過別的律所,那麼就一定知道,她這起訴訟,贏的機率很小,要不然也不會連一個新人律師接手也沒有任何不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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