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了個律師幫著玩這場鬧劇,他律師在申訴的時候說:雪茄是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以正常方式抽完了雪茄。
結果,聘請的律師把保險公司告了,經過反覆的開庭審理,用了差不多一年多的時間,而且贏了這場官司。
人家保險公司不傻,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並且賠償1.5萬美元的雪茄“火險”。
這就是硬生生的從保險公司扣出來的錢啊!
保險公司是那麼好惹的嗎?人家是為了節約律師費才賠償的,一次的開庭律師費說不定都比賠償高啊。
最後又來了個反轉。
這個告保險公司的人將賠償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
罪名是涉嫌24起縱火案,這位的雪茄煙為24支。
由於有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位被保險公司以蓄意燒燬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定罪,
最後也判刑,和罰款幾十萬美刀。
邢寶華感覺自己就像是保險公司。而那位抽雪茄的,就是和他對賭的人。
邢寶華陷入沉思,難道要另外開闢戰場?
一想到這裡,聯邦調查局不就是他們開闢的第二戰場嗎?
是要從他內部開啟缺口,找出想要的罪證來。
好在,邢寶華用的是一些記憶,公司乾淨的很,不怕對方查。
接下來繼續看小故事,看過幾個後,趕緊都是一地雞毛的那種,只是最後一個小故事案例。
引起了邢寶華的凝重神思。
他現在有點後悔給雷曼兄弟挖坑了。轉彎指數的錢,跑就是了。
可他想報仇啊!順便坑一下雷曼,沒想到會摟草大兔子會打出一窩來。
故事用了通用的一場官司,話說的是,通用看中了歐大陸一家公司的技術。
提出購買全部專利技術。
人家不賣,甚至還要在大美子國尋求上市。
本以為拒絕了通用,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誰知道上市後,讓通用給舉報了,聯邦調查局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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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也有點勉強,就是這家上市公司有人透過職務便利,洩露金融資訊,在股市上牟利。
公司主管級別的人,全部帶走。
最後導致這家公司徹底黃了,面臨著即將到期的債務合約不說,業務上也被禁止發展。
而且聯邦調查還給了一千多萬的罰款。
被逼無奈下,公司股東們就想把公司賣了趕緊脫身。
要價五千多萬,有兩家公司過來競爭,出去五千六百萬和五千七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