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東西很另類,穿了一條粉紅色的睡褲,上面是黑色的睡衣。
stanford是絕對的潮男,眼光這個東西不需要培養,天生的!
他就是會打扮自己,哪怕他小,他知道什麼東西搭在一起比較合適,他哥穿成這樣就跑出來了,他眼皮抽抽著,能把這兩身睡衣套到一起,套出來城鄉結合部的感覺,也是沒誰了。
他哥光著腳。
“哥……”小的張嘴。
不能直接說不好看,不然他哥容易把他扔出去,可不說的話,他能憋死,太難看了。
審美像媽媽!
stanford覺得媽媽的審美和哥哥一樣,甚至哥哥高出媽媽更多。<ason以為stanford是寫作業一個人不願意寫。
“我有一套睡衣穿著有點大……”說著歡快的跑回房間,拿了睡衣給他哥哥送了過來,ason對穿不講究,就好比他對衛生不講究一樣,他的時間不願意浪費在這些上面,穿著大那就放他這裡吧。
第二天上學,家裡的阿姨叫他們起床吃飯,stanford從樓上跑下來,等看到桌子下面他哥的那雙腳,他又開始不淡定了,衣服都是淺顏色的他穿了一雙藍色的襪子……
藍色的……
他吃不下去飯,他接受不了。<ason見不得老小好像身上有蟲咬的樣子,扭來扭去的,什麼毛病?<ason冷著臉:“你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和花蝴蝶似的,除了招蜂引蝶,你還能做什麼?”
弟弟長得好,太過於在乎自己的外表,你看看穿的那些顏色,太騷包,一個男的這樣繼續下去,將來就容易給他媽招回來一個同性的兒媳婦!
stanford:……他是花蝴蝶?
他乾媽都說了他具備時尚感好嗎?你這個土鱉!
算了,讓你一個人土去吧。
stanford實在是沒有辦法接受,穿一身淺藍色格子的校服,然後他哥配了一雙花的運動鞋,花的……
他僵硬的站在門口。
“要遲到了。”大的看著小的,他又怎麼了?
“你換雙鞋吧,我實在受不了……”
<ason還能被那麼多的女生喜歡,那些女生都眼睛瞎了嗎?你知道他穿什麼顏色的睡褲和睡衣嗎?你知道他穿什麼顏色的襪子嗎?你看看他腳上的那雙運動鞋。
秦商早上吃早餐,大兒子和他道早安,秦商的視線集中在兒子的腳上,眉頭也皺了起來。
倒是沒當著兒子說什麼,而是上樓換衣服的時候和林漫說的。
“啊?”林漫不解,穿什麼了?
秦商吐槽兒子的襪子,太難看了,一個小男生,能不能別每天穿這麼深顏色的襪子?
林漫一聽,腦子裡一僵,她想到可能是什麼樣的答案了,沒當著丈夫說,秦商走了以後,她去了大兒子的房間,果然沒什麼髒襪子的樣子,她高興?
呵呵!
去拉開兒子裝著襪子的抽屜,果然有臭襪子的味道從裡面飄了出來,飄啊飄的就飄進了鼻孔裡。
林漫伸出手去抓,她就敢說,老大是把穿過的也放進去了,然後再穿的時候就從裡面挑比較乾淨的穿,為什麼這樣做?因為林漫說過他衛生沒有搞好,在這裡等著她呢。
無語的笑,都撿了出來,就這樣的小子還說自己是潔癖?
林漫真心不能接受。
她家小的那個才應該算是潔癖,可總是被他哥嫌棄腳丫子有味道,這完全就是ason故意找茬。
晚上等孩子放學回來,stanford在客廳裡吃布丁呢,自己拿著叉子吃的特別的開心,眼睛圓潤潤的閃著光,他若是早出生幾年,去演戲的話,估計現在也沒有那些人什麼事兒了,根本不需要點眼藥水,孃胎裡自帶出來的。
林漫數落大兒子,說過一百次了,可他就是不長記性。<ason這耳朵負責聽,那個耳朵負責跑,一來一回打平,等於沒有聽到。
他還是那個調調,把本職的都搞好了,這些小事兒何必分心呢?
秦商進門,stanford衝過去幫著他把拿手提包,秦商聽著老婆訓兒子,訓的是什麼內容?髒襪子?
他是沒有吭聲,上了樓去換衣服,小兒子推門,端著盤子讓他吃布丁。
“我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