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謙讓文伯從庫房中將憑證拿出來,文伯依言行事。
徐長志低著頭想事情,看樣子衙門真的有方法查驗真偽,憑證到底是什麼?當時按手印的時候明明只有一份合約啊,只有他手裡這一份的。
文伯還沒有回來,陳仲謙又問了一次,“原告,你當真咬定這合約是真的?若是本官查明造假,之後你便再也不能參加衙門主導的任何生意。”
徐長志心裡本就搖擺不定,這會兒陳仲謙還故意問他,他更是猶豫了。
但是文伯又遲遲不回來,像是根本就沒有什麼所謂的憑證,只不過是知縣為了讓他鬆口,主動將背後指使的人供認出來而耍的花招。
徐長志這麼一想,又定下心神,“原本就是真的,有什麼咬定不咬定的?我只是按著合約行事,衙門和仁濟堂自己出的合約,現在又不認了,我不服,我是為所有的百姓討個公道。”
陳仲謙點頭,“既然如此,將憑證呈上來核對。”
文伯立馬端著一個托盤從後面出來,顯然是早就站在那裡的,並不是遲遲未歸。
徐長志瞪大眼睛,想要反口已經來不及。
文伯說道,“稟大人,原告徐長志的合約憑證在此,現在就可以立即查驗。”
陳仲謙點頭,“當著百姓的面,查驗清楚,尤其是要讓原告看清。”
“是。”
憑證只是幾張紙,還很窄,是被粘在一起的,看起來平平無奇,文伯拿起來之後眾人都沒明白到底怎麼查驗合約的真偽。
文伯解釋道,“各位手裡的合約書只有一份,都是由衙門出具,蓋上了衙門的官印,同時讓各位簽字按了手印,但是你們所拿到的合約書並不是原本的大小,按手印之前便已經從上面將剩餘部分裁剪下來,由衙門留存。”
“且每一種用來書寫合約的紙,都蓋上了大人特有的私印,一分為二,一半留在了合約上,另一半留在這個憑證上面,只要拿出來放在一起,印章就可以復原。”
文伯解釋了之後,眾人都覺得這個法子十分高明,這樣一來,只要替換了合約,就無法和原本的印章對應,除非能買通衙門能接觸到憑證的人。
徐長志已經傻眼了,愣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你胡說,我根本就沒有看到什麼私印,只有官印罷了,就在上面,不會假。”
合約一共四頁紙,將四頁紙稍微分開,將官印蓋在了側面,每一頁都有印泥。
但是這樣也能作假,只需要按著原來的印泥將那一處描紅,手藝夠精細就能夠矇混過關,李為就是這樣讓徐長志作假的。
看起來像是原來的合約,但是其中一頁已經被替換掉了。
陳仲謙說道,“既然是為了防止偽造,自然要做得不易讓人察覺,本官既然拿出來了,就肯定會讓你心服口服,不必著急。”
文伯讓人端來一碗水,用毛筆蘸水輕輕在紙上某一處劃了一下,紙上便顯現出來淡淡的印跡。
將徐長志拿出來的合約和憑證對在一起,除了有問題的那一頁之外,其餘每一張紙上都顯現出來一個淡淡的印章。
文伯端著托盤給在場所有人看了,這可是鐵證,那一張紙被換過,合約是偽造的。
眾人看過之後便議論紛紛,最後文伯才將托盤放在了徐長志面前,“你可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