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來搖了搖頭,解釋道:“並非是出讓股份,只是想要與光線影視深度合作。”
“我們可以用合同的方式規定,光線影視為我的工作室提供資源和渠道的支援,而我未來工作室的電視劇專案,將會和光線影視進行獨家合作。”
“未來三年內,我的工作室將會投資和製作不少於五部電視劇,其中每一部電視劇,都可以與光線影視合作。”
“但是,光線影視在專案中的佔比,不能超過三成。”
簡單的說,就是魏來願意拿出五部電視劇三成的投資比例,換取光線影視支援他工作室在電影領域的開拓。
如果換一個導演,提出這樣的要求,那肯定是讓羅倩兒嗤之以鼻的。
但是魏來這位目前經手專案無一虧本,並且全部大賺了的導演提出這樣的合作方式,那就不一樣了。
“五部電視劇?都能保證像魏導你之前拍的這些電視劇一樣優秀嗎?”羅倩兒饒有興致的追問道。
魏來也不吹噓什麼,吹的再多,也沒有實物更加能證明。
他摸了摸口袋,就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u盤,遞給了羅倩兒。
“羅部長,這u盤裡面,就是五部電視劇的詳細劇本。”
“這些劇本我已經讓白括送去廣電備桉了,未來三年內,肯定都會陸續拍攝出來的。”
電視劇備桉,是華夏國情下的一個制度。
華夏的電視劇和電影,在拍攝前必須先要送審故事大綱和梗概。
在透過之後,再向進行電視劇和電影劇本送審。
在劇本審批透過後,一般電影電視總局會出示劇本修改意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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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劇本並不馬上投入拍攝時,那麼此劇本也是已經在備桉了,這樣就加強了劇本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一方面,算是向上頭表示,我有這麼一份劇本,相當於是一種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方式。
備桉過的劇本,想要被抄襲,就比較麻煩了。
魏來之所以將這五部劇本給羅倩兒看,就是因為他已經送去備桉了,正在走流程。
這樣就算羅倩兒之後談崩了,也別想拿著這五部劇本搞“光線影視”版本的。
雖然說,電視劇領域的抄襲確實很難去界定,有很多電視劇都是一部播出後,迅速其他影視公司就推出了同類劇。
但是這種同類劇,最起碼人物、重要情節,都要進行中譯中的修改。
而在這個中譯中的情況下,不少劇就失去原本的精華和閃光點了。
所以魏來很放心的將劇本拿給羅倩兒看。
就算羅倩兒這邊打算自己另起爐灶,也不見得能抄出比原版更好的劇。
除非完全百分百都抄襲,不然沒見過那部劇抄襲的版本能比原版還要更加優秀,更加精彩的。
而且魏來事先其實也注意過了。
光線影視還是比較在乎口碑的,雖然沒前世“正午陽光”那麼的潔身自好,但是也不至於像企鵝那樣不要碧蓮。
再說了,光線影視不至於如此短視,非要硬頂著去抄襲,而得罪能拿出如此多精品劇本的魏來吧?
賺一筆快錢,和細水長流,相信大公司應該知道怎麼權衡。
魏來相信,他給出的條件,是會打動羅倩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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