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九百一十五年後一千年後)
蒼瀾國最北部有座小城,這個城與其他城都截然不同。
原因無他,只因為地處高山,且有一窩土匪,而且這一窩土匪是世代相傳。
據最早見過土匪的一個老奶奶回憶,她當年成親的時候,花轎路過這座山頭,被山裡的土匪逮個正著。
山匪也是有原則的,看到對方是要結婚的新娘,於是就只劫財不劫色。
於是,陪嫁的東西被土匪全部搶光,送親的人也都被嚇得紛紛逃散。就只餘下蓋著蓋頭的新娘瑟瑟縮縮的躲在花轎裡。
沒想到這土匪還是特別有原則的,說好了只劫財,還就真的是隻劫財,甚至還派人把新娘抬去了要嫁的地方。
只不過為了避免麻煩,新娘是為半夜送去婆家的,花轎裡還留下一張字條俺們老大說了只劫財不劫色,所以新娘物歸原主。
就這樣,山裡的土匪是一幫非常有原則的土匪,這件事情就被大家廣為流傳。
可是在這個貧困的年代,原則是不能當飯吃的。沒過多久,就因為天災人禍收成不好,許多人都上山城的土匪。
土匪的人數多了,他們就不能再只靠著那些原則過苦哈的日子了。
於是,山上的土匪開始劫富濟自己。慢慢的,山上土匪與山下百姓的關係就變得有些微妙,且水火不容。
直到近幾年來,新土匪頭子又把土匪窩稍加整頓了一番。外加土匪頭子的夫人讀過幾本書,就在山下投資了點兒生意。所以,土匪的日子好像又好了起來。
於是,被他們忽略了幾十年的原則,又重新拾了回來。
只是山匪眾多,人心難測,不易聚集,終歸還是有些不一樣的聲音。有些人覺得,既然做了山匪,那還講什麼道義,還講什麼原則,搶就對了。
但好在山匪頭子的凝聚力還算強,再加上他手段強硬,對下嚴苛,這些聲音也不算大。
一個山頭的樹叢後面,站著一早隊人,領頭的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女,而她後面跟著的那些人,一眼望過去,也都是十六七歲的模樣。
少女像是已經在這裡盯梢了許久,頗顯出幾分不耐煩,對著後面的人嚷嚷著問“你們是不是聽錯了?都在這裡等了大半天了,哪有人啊?”
“老大,我們不可能聽錯。他們絕對就是從這個道上過,可能是路上走累了休息了一下,所以才來晚了。”一個身材幹瘦,長得很精明的少年道。
“切,李狗蛋,你前兩次不也這麼說的,還不是撲了個空,什麼人都沒有,白白蹲了一天的點。”少女已經有些不耐煩了。
被喚作李狗蛋兒的幹受精明的少年乾笑兩聲“老大,你就相信我這一次,這次我絕對沒聽錯,大當家就是這麼跟二當家說的。”
“噓,別說話,仔細聽,有馬車聲。”另一個少年打斷了他們的話。
少女聽了銘墨的話,立馬豎起耳朵去聽,果然從不遠處傳來一陣馬車聲。
“銘墨,你可真厲害,這都能聽到。”少女毫不吝嗇,卻又是隨口的誇獎。
李狗蛋兒心有不甘的撇了撇嘴,銘墨就是喜歡耍小聰明。
果然,不遠處的山路上出現了一隊馬車,領頭的是一個看上去大概有三十多歲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