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
方盛傻了,如果真的打官司,那豈不是會輸的一敗塗地?而且看起來,對方不只是找了王昭一個人,而是一整個豪華律師天團啊!
上面隨便一個人的名字,就足夠自己喝半壺了。
甚至方盛還在想,他媽的請這些律師的錢,是不是都夠一千萬了?
“我現在給你個機會。”
鄭謙將菸頭按在方盛的面前,冷淡地說道,“只有這一次機會,你給我聽好了。現在都有誰的手裡有照片?不要跟我耍花樣,不然把你們統統送進去。”
方盛嚥了口唾沫,緊張地看著他,“只有我這裡有!他們用相機拍的,我也怕他們私自留著照片,就把相機給扣下來了,在我辦公室裡。他們很懂規矩,也怕收了錢後照片流出去,到時候可能會涉及到法律責任……”
方盛說的這番話是真的。
這兩個狗仔也不是什麼雛,對於圈子裡的規矩都很懂。
敲詐一些錢是一回事,要是將來因為自己意外流出,那牽扯的事情可就大了。到時候明星破罐子破摔,鐵了心地報警,那可就不只是敲詐勒索,還有侵權等等……
數罪併罰,他們擔當不起。
“把鑰匙拿出來,然後再叫那兩個狗仔去你辦公室等著,就說分錢。”
鄭謙敲著桌子說道。
方盛猶豫著看了看鄭謙,遲疑地說道,“那……那我……錢……”
鄭謙的嘴角閃過一絲譏誚的笑容。
“兩千萬,買下你的公司,然後你交出照片,怎麼樣?你以後徹底滾蛋!”
兩千萬!?
不只是方盛,就連劉莉、段祺然等人都不禁側目。
這……這是什麼意思?
明明馬上看起來就要解決了,怎麼又要花錢了?鄭謙到底在想什麼?
“可以可以!那您要怎麼支付?”
“不急,你先把這個簽了。”
說著,鄭謙就給鍾小瑤一個眼神。
後者立刻心領神會,連忙將一份合同遞了過來。
轉讓合同?
將公司轉讓給劉莉?
這是什麼意思?
“我對你的人品很質疑,不相信你。但我相信劉莉,只要你把這個簽了,讓她來擔保成為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我就立刻把錢打到你的公司賬戶裡,怎麼樣?”
聽聞此言,方盛忽然想到了一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