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我同意,孩子也可以給你,但你要給我五百塊錢,五百塊錢算我們兩清,以後我有事不找你,你再婚我也不打擾。”
她壓根沒想要孩子,孩子不跟她親,她也不想當單親媽媽,孩子對她來說等同於拖油瓶。
只要買下那塊地,多年後翻倍賣給別人,自己留幾個門面出租,每年收租就夠她開銷,再沒有糟心人來礙眼,一個人的日子可以過得瀟瀟灑灑。
“太多了,你知道我的錢都在爸媽那,他們不會同意拿出來,我也拿不出那麼多錢。”
聽到她提出的條件,張澤陽自嘲,同時對自己眼光產生了懷疑,她就沒在意過他,不挽回不說,還沒離婚就跟他談離婚後的事,還問他要五百塊錢。
兩清,他沒理解錯的話是斷的徹徹底底的意思吧,又不是男女朋友談分手,孩子都有了怎麼可能兩清。
他唾棄自己,到底看上個什麼玩意。
“不給錢也行,我守的那間服裝店歸我。”看他還有話說,周夢純急忙打斷,“張澤陽你別得寸進尺,我都沒跟你分一半房子,你還推三阻四,夫妻一場咱倆好聚好散,我不是過錯方,我們是和平離婚,我不可能淨身出戶。”
周夢純迫切的想拿錢去買地,如果她在張家鬧倒有可能鬧出幾百塊。
可地不等人,時間緊迫,所以她變得很好說話。
不給現錢可以,那就用店鋪換。
張家的兩個店都是她出主意開起來的,要一個已經是對張家留情,逼急了她兩個都要。
張澤陽一次次重新整理對周夢純的看法,她出嫁沒帶來一分彩禮,酒席禮服全是他們出錢,嫁過來跟住進酒店似的,拎包入住,連她包裡的衣服都是他送的,她現在有什麼底氣和他分房分錢?
再說了,孩子他扶養,就算在法律上也該她每月給撫養費,沒聽說過他還要到給她錢。
張澤陽點頭,看在她給他生了個孩子的份上,沒和她吵那些沒用的。
“那個店給你,我不跟你爭。”
因為對她極度失望,張澤陽不想告訴她兩個店都是租的。
她想要就要,以後租金她自己付,大不了他再去別的地方租一個。
不知不覺間兩人成了一對怨偶,彼此都把對方當臭狗屎,迫不及待想要甩掉對方,誰也沒有出言挽留。
得了這層保障,周夢純爽快地和張澤陽離婚了。
離婚那天,張澤陽沒去上班,他抱著孩子坐在客廳,周夢純在收拾行李,眼看她收拾完開門就走,期間沒有和孩子說一句話,也沒有抱抱她,張澤陽對她是一肚子火。
孩子雖然對她恐懼,知道她要走,目光從她收拾行李開始一直跟隨她移動,直到門被關上,才安安靜靜要哭不哭地趴在張澤陽懷裡。
張澤陽之所以等在這就是想看這女人的心有多冷,有多硬,果然沒讓他失望,她是沒有心的,她的眼裡只有錢。
討厭的兒媳終於要走了,張家父母決定慶祝一下,張東強去買菜,陳桂花沒去,她留在家裡盯著周夢純收拾東西,怕她多拿了屬於張家的東西。
她一走孩子就哭起來了,在孩子心中,對媽媽的害怕遠沒有愛多,周夢純對她不好,她還是愛她的媽媽。
張家父母雖然重男輕女,但這孩子是他們第一個孫女,也是兒子唯一的孩子,又是老兩口一手帶大的,還是比較疼愛。
看她哭,奶奶陳桂花抱過來就哄,邊在屋裡踱步邊拍背,不一會人就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