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濤則是非常的擔心。
一來對方有槍。
他不知道那個車禍是不是溫詩雅他們發起的。
如果是的話,溫詩雅此刻是非常危險的。
二來。
就算只是普通的車禍,但是在緊急的情況下,尤其是溫詩雅那個車,速度非常的快。
很難想象發生車禍之後會出現怎樣的情況。
第三。
溫詩雅的車子裡面也有槍。
萬一這個時候交警出現了,而他在車子裡面暈了,過去或者怎麼樣的。
到時候被警察抓住了,那就更加說不清楚了。
雖然說東國的法律,公民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申請槍支的。
但是這裡可是景區,在這種公共場所當中,是絕對不允許持有槍支的人員出現的。
那是危害公共安全,甚至有恐襲的傾向,這將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所以他必須要趕過去,就算車子不要槍也不要,也要將溫詩雅安全帶離現場。
因為他知道溫詩雅並沒有犯罪的傾向。
哪怕她是社團的大姐,也沒有明顯的違法行為。
關鍵是他還想從溫詩雅的身上知道更多關於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周濤騎著共享單車一路飛奔,路上已經開始堵車了。
不過好在這種景區的道路都有騎行車道,並沒有影響他騎腳踏車。
周濤拼命加速,使勁的用力。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原來電瓶車是那樣的好。
如果這個時候有電瓶車的話,估計已經到了車禍地點了。
周濤一臉無奈,不過還是要繼續前行。
路完全堵死了,來往的車輛都無法動彈,可見前面車禍現場應該非常的嚴重。
這就讓周濤更加擔心起來。
周濤自己也不清楚騎了多久,可能五分鐘,可能十分鐘。
終於,當他出現在車禍現場的時候,心情就更加緊張了。
而現場的情況原來比他想象的還要慘烈。
有兩輛車翻到了溝裡一點沒錯,但是前提是他們已經與其他車輛發生正面碰撞之後,才翻的。
關鍵是,與兩輛車相撞的,還是一輛水泥罐車。
而發生車禍之後,水泥罐車更是直接橫躺在了路上,將整個道路攔腰截斷。
三輛黑色車其中有兩輛墜入山溝,還有一輛因為慣性原因,急剎造成的側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