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以,我必須要再回到他的身邊,是這個意思嗎?”
“準確的,你需要完成接下來的劇情。”
“什麼劇情?”
“想要獲得內容的大綱,或者細綱,甚至詳細的章綱,是需要做任務獲得獎勵才能開啟,你現在的等級還達不到開啟知曉劇情的權利。”
“那我要怎麼樣才能得到這些許可權?”
“取悅雷翊。”
鄭之南不是個愛爆粗口的人,但他現在只想豎箇中指,罵一句:我草他媽的!
老子都做了那麼多噁心事兒噁心雷翊,你這會兒告訴我要取悅他!
鄭之南再好的定力,這會兒也崩潰的渾身顫抖,給氣的。
他在慎重地考慮雷翊之前提的條件。
陪他睡一次,放他離開。
後來,鄭之南才知道,事情遠遠沒有他想的那麼簡單。
什麼睡一次就離開。
如果真那麼簡單,就不能稱之為流放。
當然,這個時候鄭之南還不知道。
他以為自己是個無足輕重的炮灰,畢竟哪個文的主角會是這種待遇?
所以他覺得自己就算離開也不會怎樣。
況且,這具身體,並不是他的,原主和雷翊你情我願,雷翊睡得人不是他,而是原主。
如果可以,他可以讓雷翊給他吃點安眠藥,那樣,他一無所覺,就完完全全不是他了。
因為脖子被宋二咬了,回去的路上,鄭之南一直用手去搓弄脖子,雷翊一開始沒看到鄭之南脖子上的吻痕,見他一直搓弄才拿開他的手去看,這一看就眼一冷:“這宋二弄的?”他之前只顧著跟宋二週旋,看在他哥的面子上把他安撫住後就繼續去裡面和宋少聊事情,因為不放心鄭之南,把他帶在了身邊,免得趁他不在就招蜂引蝶。
鄭之南抿著嘴沒話。
“媽的,這個不知死活的東西,要不是看在他哥的面子,我非打斷他的腿。”語氣裡都是竟然敢染指我的饒憤怒。
這要是放在從前,雷翊估計也就是覺得噁心,並不會這麼生氣,畢竟在他眼裡,情人這種東西,又不是隻能有一個,這個髒了,換一個就行,不過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罷了。
他還沒發現自己變得格外在意鄭之南的一舉一動,甚至是一些細的變化。
而鄭之南滿腦子都是他被雷翊拉到包廂裡後看到的那個男人。
那個男人就像一條毒蛇,吐著紅信陰沉沉的盯著他,讓他瞬時便覺得手腳發涼,可明明對方只是淡淡的掃了他一眼,就只是一眼,他卻有種像是被盯上了,身上被打了標籤,彷彿這個人隨時會從某個地方鑽出來,緊緊將他纏繞禁錮。
不應該啊,他戴著眼鏡,斯文優雅,看起來就像大學教授,怎麼會讓他產生這種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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