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別管了。”大熊孩子一個箭步,扛著小熊孩子,拖著行李包,閃進了宿舍樓。
“哎……”沒叫住。
拉倒吧。爸爸走人。
蘭澤關心了兩天大熊孩子的活動軌跡和小熊孩子的定位。發現小麥帶弟弟的方式簡單明快。有課帶著一起上課,沒課帶著一起活動。同吃同住同活動。
蘭紓快樂得壓根不想回童校。
他周圍全都是成年人。闖禍成功的難度無形中加大了許多。別人開心的時候,時不時來逗他兩下,帶他一起玩。不開心的時候,兇惡的爺們一腦門子官司,不是小屁孩能欺負得了的。
小麥帶著弟弟住宿舍吃食堂,技術難度基本沒有。
法律問題嘛……先混一陣子再說吧。
【哎,你怎麼回事?我剛要到家,你回學校了?】老鄭難得主動關心蘭澤。顯然,他知道了點什麼。
【一言難盡。直接原因是我把蘭紓領養出來了。這孩子一回家就闖禍。我怕他招惹滾滾,這不就趕緊帶出來了嘛。】
【你的狀態……挺好?】
【好的不行。充滿鬥志。】
【帶孩子住大學城?這也不是個事啊?】
【他哥帶著住學生宿舍呢。正好,你幫我查一下,蘭紓在大學城最多住多久不犯法。最近我太忙了,過一陣子我再把他塞回童校去。】
老鄭這一查,就查了兩天多。
向蘭澤彙報結果的時候,自己都有點不好意思了。
【我知道這是個小問題。但我真的查了所有的法律、法規、地方條例、歷年案例。聽我跟你慢慢解釋。首先,】
蘭澤:【??】
【童校階段不強制住校,年滿十一歲必須依法住校,過集體生活。】
【這我知道。】
【嗯。我看到的案例裡,在國外接受教育的孩子年滿11週歲,父母逾期不送回國內的,教育部派人接回。】
【這些我也知道。你別慢慢解釋了。蘭紓在大學城還能住多久?】
【一直住。】
【??】
【年滿11歲強制住校,沒有規定學校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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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
【年滿11歲的孩子,絕大部分升入未成年人學校,有些直接去了工讀學校,還有些在未成年人學校沒幾年就提前進了大學。我查閱的所有法律、法規、地方條例、歷年案例,都沒有對11歲之後住校的型別做出任何成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