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霄。他才幾歲?”蘭澤咬牙切齒。
以後這誰是老婆誰是小姨子?倫理關係怎麼分啊!
“二十歲。你當爸的不清楚嘛?所以他這陣子真挺煩的。不是臭顯擺假裝的煩。據說那姐倆長得不咋樣,性格又不好。他快給整崩潰了。”
“行了。你還有倆大弟弟呢?”
“安安沒有,寧寧有。”
“嗯?”
蘭澤直覺地認為:這不合邏輯。
“安安說:匈奴未滅,何以家為。”
“哪來的匈奴?”
“我哪知道。”
“寧寧呢?”
“哦。他們早就說好了,今年一起進了大學,選了同學院同系同專業,互相當人體模特。方便又實惠。”
“人體模特?這小子毛長齊了嗎?”
“下次您把他喊過來,親自檢查一下?”
“行了。我知道了。”蘭澤感覺腦子有點亂。
安安那麼大個人,滅什麼匈奴?他又沒有突變。
有突變的寧寧,還是個小屁孩。霄霄也有突變,就更胡來了。
“對了,蘭紓前幾天活動課,”小麥乾脆地跳過末末,打包出賣了最小的弟弟。“把他女朋友踹湖裡去了。”
“九歲小孩就不用提了。”
“但他這個動向很危險啊。爸你還是關注一下。他是在一起上活動課的幾個班裡挑了個最好看的小丫頭。踹完了自己撈上來,然後成了他女朋友的。”
“……”
這小不點節目真多。
蘭澤不由感慨:孩子多真麻煩,沒一個省心的。“哎對了。小麥,你完全可以學習一下這些弟弟。”
“我還不到三十歲。”
“什麼意思?”
“還小。你不是說長了白頭髮,才算真正成年嗎?有了白頭髮,我不還得先適應兩年?”
小麥現階段的理想不大,但很長遠。就是混吃等死。
參考實驗室裡的猴子壽命,混個幾百年大概不成問題。
“爸,我回宿舍。”小麥撂下了筷子。
“不用上課?”
“沒課。睡個早覺消食。”
蘭澤生氣地看著小麥就這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