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被狼吃掉也是種死法,但他覺得還沒溜達夠。
如果在野地裡,面對面和一頭狼對上,他不覺得有什麼可怕的。
但萬一碰見的是一群呢?
在食物稀少的季節,狼也喜歡結群,集體搞定一些大動物,比方說野化的家豬。
對付起他一個細皮嫩肉的人類,就更方便了。
再萬一狼出現的時候,他睡得正香呢?
身為處處受限的重大突變攜帶者,他既不想受到額外的照顧,也不願受到額外的束縛,所以覺得死亡是好歸宿。
然而,死前旅行得夠遠,他才覺得夠本。
雖然他的人生沒什麼用,可也不想隨便浪費了。
再次上路,蘭澤不再避著人。
一路聽著歌,記著日記,徒步旅行的日子,每一天都挺有意思的。
很可惜遠方的終點,就是人生的終點。說不上還有什麼意義。
一路上,他穿過服務區和小鎮。
狼沒碰見過一條。狗倒是遇見過幾次,還都是有主人的。遇見最多的,還是各色人類。
每個小鎮裡都有討厭大城市的人定居。
居民裡,除了沒有孩子,青壯年和老人都有,人人面帶閒適與舒暢。看得蘭澤心生羨慕,只恨自己帶著多餘的突變,人生不得自由。
小鎮是有公房可以申請的,申請條件很簡單——有正當工作。
找個正常工作,對他來說有點難。
領救濟的各種無業人口,只能集中在大城市裡。享受福利的同時,也經受人身管理。
從生活成本來說,當然是小鎮更高了。
各種設施,各種部門都要配齊,而只服務於少量人口。真是挺奢侈的。
蘭澤走在公路邊,也遇見過其他的步行者。
大部分是在假期出來玩的人,揹著巨大的包,走一小段路就要停下來,找地方野餐。悠哉得很。
少部分看上去和他一樣,是搞野外生存的。
特徵都很明顯,一個個頭髮亂七八糟,臉色經過風吹日曬,一片焦黑裡面帶著一抹紅。
不分男女,他們以這種臉色為榮。
見到過幾個跑戶外找罪受的野外生存愛好者之後,蘭澤發現,自己一點也不顯眼。
還有一次,他迎面遇到過行僧。
一長列灰撲撲的僧人,揹著鋪蓋,戴著禦寒的兜帽,排著隊在公路邊上安靜地走過。
不論任何時代,只要世界上還存在未知,人類心中對未知的敬畏就不會止息。
敬畏還在,迷信就不可能消亡。或者說,信仰這種東西,將永遠伴隨人類文明的始終。
所有宗教中,最無信仰的,是道教與佛教禪宗,道教通道,禪宗信因果,對世界持不可知論。
然而,認定世界的真相,超過人類的認識能力,這種堅定,未嘗不是一種信仰。
反之,相信科學終歸能夠解釋世上一切,也未嘗不是另一種迷信。
現實世界中的科學,還遠遠不能解釋世上一切。未來,是難以預測的;無限,是不可窮盡的。
宇宙之大,只有大腦構造出的數學模型,能夠依靠有限的觀測資料近似描摹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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