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先覃,明城人,性別男,是魯朗集團的法定最高執行總裁,使用非法手段使路段發生車禍,蓄意綁架喬佰佰女士,對喬佰佰女士進行惡意拘禁,構成故意傷害罪和非法拘禁罪,是否屬實?”
陸先覃笑了笑,顯然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
他的律師沒有一絲慌亂,理智的分析道:“現在是冬天,地面有結冰現象,車輛本來就容易打滑,從而造成了車禍,但是怎麼能夠確定是人為的呢?而且也沒有證據指明車禍的相關人物與我們的陸先生有關。”
“至於喬小姐被那幾個人送上了救護車,那輛救護車去了哪裡我們也不知道,只是恰好發現喬小姐被扔在了路邊,我們陸先生出於好心就把人帶回去了。”
“而如此,怎麼算得上是構成綁架罪呢?請問警官們是否找到犯罪人員呢?怎麼確定與我們陸先生有關呢?喬小姐被綁架丟棄我們也感到心悸,我們也希望警方能夠早點找到惡人,如果有結果了還望告知,希望壞人能夠受到應有的懲罰。”
“還有一點,非法拘禁罪,就更加算不上了。喬小姐在車禍中雖然沒有什麼大礙,但是我們陸先生出於好心暫留了喬小姐,而且喬小姐在陸先生家裡時是否遭遇辱罵?虐待?毆打?關禁閉?據我所知,陸先生並未對喬小姐進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喬小姐身上沒有任何傷痕,陸先生也不曾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如果她有能力,完全可以自行離開。”
喬佰佰震驚得睜大眼睛,這個律師也太能說了吧?黑的都能給他說成白的。
首先很明顯的直接把車禍和陸先覃摘乾淨了,還變成了是以一個好人的身份救了她。
她身上當然沒有任何的傷痕,陸先覃又沒有虐待她,而且三天來,陸先覃給她戴上的是軟膠的手銬,手腕上一點痕跡都不會留下。
他去哪裡她都跟著,因為他們兩個人綁在一起,兩人距離最遠也不超過兩米,她確實沒有被關起來,她跟著他在城堡裡走動。
她三天都是清醒的狀態,身上沒有痕跡證明她是被囚禁的,她完全有行動的能力,可是她不走,是她的問題,陸先覃成了救了她的恩人。
喬佰佰:……
這輩子第一次知道原來還可以玩得這麼陰。
警官:“喬小姐,有什麼反駁嗎?”
什麼叫做反駁?她消失這幾天都被說成白的了,她一個受害人站在這裡都不是受害人了。
警察:“請問如果喬小姐這三天完全有自由行動的能力,為什麼她無法與外界取得聯絡呢?是否存在扣留手機等問題?為什麼不能幫她與家人取得聯絡呢?”
“這個是不可抗因素,我們陸先生的家住在偏遠的城堡裡,哪裡地勢不太好,接收不到訊號,所以訊號傳達不出來是正常的。至於我們陸先生為什麼不幫忙聯絡喬小姐的家人,我們陸先生是魯朗集團的總裁,平時要忙著處理各種事物,沒有時間操心這麼多事情,把喬小姐救了已經是善事一樁了,還做其他要求是不是不應該了呢?她自己有行動能力,且身體已無大礙,為什麼不能自行離開呢?”
喬佰佰:……
啊?啊??
大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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