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溪的兵一直駐紮在縣府,據此本就不遠,是以只過了一炷香的時間,大部兵馬便盔甲嚴謹的奔了過來,且直接投入了戰場。
夏侯淳的府兵只有一二百人,如何能夠擋的住,可他們且戰且退,恰此時,夏侯惇的虎嘯營三千兵馬趕來,於是乎,一場混戰即可展開。
許昌城內安穩了數年,這驟一發生混戰,著實嚇破了不少人的膽。
留在許昌的將帥們不約而同的帶著府兵奔出府來,向這裡不斷的聚集,半個時辰後,這裡又聚集了數千人。
夏侯府門前的這條巷道本來是很寬闊的,可此時,整條巷道具是戰場,而街道的兩頭,也被循聲趕來的個將帥們包圍的水洩不通。
大家不可思議的圍繞在郭嘉和荀彧的身邊,急不可耐的追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可郭嘉和荀彧什麼都不能說,只能不斷的推脫著,焦急的等待著曹『操』的到來。
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見曹『操』的蹤影,足足一個時辰後,典韋才滿頭大汗的帶著曹『操』的一道詔書慢慢來遲。
典韋面『色』蒼白,額頭直冒冷汗,拿著曹『操』的詔書高喝道:“諸將聽令。”
各將帥不敢怠慢,各自下馬參拜。典韋傳令道:“令諸將即可整兵,著曹仁火速召集一萬兵馬入城,此間巷戰者,一個不留,誅殺殆盡。”
此令一下,大家終於明白典韋為何額頭直冒冷汗了,而後大家的冷汗全部冒了出來。
曹仁面『色』煞白的接過詔書,哭喪著臉說:“典校尉,主公到底是什麼意思?”
典韋無奈的嘆道:“詔書的意思,便是主公的意思,將軍勿要多問了,照做便是。”
曹仁心驚膽戰的催馬向城門處奔去,餘下的眾將退也不是,進也不是,一時間躊躇兩難,只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郭嘉和荀彧。
二人對視一眼,而後不約而同的點了點頭。而後,荀彧說:“都還傻愣著幹什麼,快突圍進去將主公的詔書內容說於夏侯惇和奚淵聽啊,便是生拉硬拽也得把他們給弄回家啊。”
一將道:“可是主公下令將此件巷戰中人誅殺殆盡。”
郭嘉無語,只得道:“誅殺此間之人,只憑你等的府兵便夠了,為何還要城外調兵,你等還不快去勸阻。”
聽郭嘉如此一說,大部分人終於明白了,這也不難理解。曹『操』不願意殺夏侯惇和姬昀,可他們兩個鬧出了這麼大的動靜,又絕對不可以姑息,作為掌控者,如果能夠容忍此等事情在眼皮底下發生,那之後還如何統御下屬。於是,曹『操』玩了個局,他讓曹仁去城外調兵,這一來一回是需要時間的,而這個時間,便是眾將去勸阻的時間,也是給夏侯惇和姬昀反應的時間,若是當曹仁回來後,此間的巷戰還在繼續,那夏侯惇和姬昀便是找死了,不殺也不行。
明白了曹『操』的用心,諸將立刻知道要怎麼做了。於是,諸將立刻率領親衛突圍了進去,很快,一部分人聚集找到了夏侯惇,另一部分人找到了姬昀。
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了,曹『操』的最後通牒都下了,要是不想死,那就必須立刻退兵。很顯然,夏侯惇不想死,姬昀更不想死,於是乎,鳴金聲即可響起,短短一炷香的時間,方才還激烈殺伐的想到便平靜下來,雙方各自撤兵,只留下數百兵馬打掃戰場。此一戰,雙方共計傷亡七百餘人,足以證明其慘烈。
當曹仁率兵趕到的時候,這條巷道已經空空如也,連血跡都被清除乾淨了,看著纖塵不染的巷道,曹仁苦笑,卻不意外,在調兵的途中,他已經想明白了其中的關鍵。
此時,夜已深,但參與此戰的所有人都了無睡意,大家都瞪大著眼睛,等著看事情的發展。
郭嘉和荀攸不顧夜深再次進了曹府,曹『操』卻不願意見他們,所以他們只能在偏房等候。而當事人夏侯惇和姬昀,在安排好了各自軍隊的一切事宜後,不約而同的選擇了即刻趕往曹府。
巧的是,二人是同一時間來到的,更巧的是,二人穿著同樣的布衣,具皆自縛雙手,背上被『插』著個荊條,這是要負荊請罪啊。
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夏侯惇冷哼一聲說:“先前一戰,未分勝負,奚淵,我等著和你再戰沙場。”
姬昀亦惡狠狠的說:“匹夫,我必殺你。”
二人同時冷哼一聲,別過臉去,相看兩厭。不多時,門人回報說:“主公已經睡了,兩位且先回,明日再來吧。”
話是這麼說,可二人又不是傻子,誰會在這個時候回去,於是乎,夏侯惇當先跪下,姬昀有樣學樣,也跪了下來,二人仿若哼哈二將似的分跪在曹府門前。
這一跪,便整整跪了一夜,又跪到了第二天午時,自早間開始,便不斷的有人進入曹府,視之,都是在曹『操』賬下身居要職的文官將領。
不用進府,姬昀用腳想都能知道曹府內在發生著什麼。無非是曹『操』召集文武商議怎麼處罰他和夏侯惇而已。而且姬昀還能想到,曹『操』肯定是要表現出殺他們的決心的,而眾文武們卻必須竭力替他們求情。說白了這就是一場戲。
文武們知道曹『操』既不會殺夏侯惇,更不會殺姬昀,可又不能草草了事,最起碼態度是要表現出來的,要不然的話今後如何統御下屬。
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作為臣下,必須要給主上找臺階下。作為主上,面對臣工們招來的臺階,卻得一辭,二辭,三刺,然後還不能下,必須得讓臣工們將他架下來才行。
這種戲,做的時間越長便越圓滿,於是乎,在眾人的配合下,這場百無聊賴的戲碼足足持續了一個上午,曹『操』才勉為其難的下了臺階。
最後,針對夏侯惇和姬昀的處罰是,二人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罰二人丈責三十,罰俸三年以儆效尤,如若再犯,定斬不饒。
這個處罰與死罪自然不可相比,但也可謂是極重了,罰俸三年倒是沒什麼,那丈責三十可就不簡單了,要是身子骨差些,只怕能被當場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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