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孃是真真正正的拋棄她了。
傻妞想到這裡,丟開自己的大嫂,跪到元春面前,眼淚直流。
她求元春買下自己。
這些日子,她知道,這個家都是元春這個大姑娘做主,裡裡外外都是她說了算。
“啊啊啊!”傻妞急切的喊著。
元春看著傻妞,其實而已捨不得。
這些日子,傻妞勤勞肯幹,裡裡外外的活,就沒她不做的。
像她這樣子,真要被賣掉,又不會說話,以後怕是要吃苦。看她娘和大嫂的樣子,也不會給她賣個好人家,自會把人隨隨便便給賣掉,只要對方肯給錢就好。
“你們打算把傻妞賣到哪裡?賣多少錢?”元春問。
也沒扶傻妞起來。
若是價格合適,買下傻妞無妨,若是她娘獅子大開口,她卻是不能買下傻妞的。
“三十兩!”傻妞娘開口道。
三十兩不算多,元春也拿的出來。
更何況,就算傻妞一個月六百文,一年也要賺七兩多銀子,加上她私下給的,傻妞一年要賺十四兩多銀子,傻妞娘就這樣子把人給買了。
朱氏擦著手出來,看著跪在地上哭泣的傻妞。
輕輕開口道,“要我們買下傻妞也行,但有一點,從此她跟你們就沒關係了,不論生死,貧窮、富貴,你們不能來看她,不能來問她要一文錢,至於她要不要回去看你們,是她自己的事情,而這些都要寫在傻妞的賣身的契約上,不容許你們反悔!”
朱氏還是捨不得傻妞。
就是養條狗都會有感情,更別說相處幾月,做事勤快本分的傻妞。
朱氏不想她被賣去那些骯髒地方,或者給個老鰥夫做繼室,亦或者去給人做婆子。
這些都不是傻妞的好去處,在這個家裡,興許會很累,但至少她不是個會打人會罵人的,元春、初月雖喊她名字,但也是尊敬著,孟陽不怎麼言語,但連吃飯都會等她坐下來才動筷子。
她是這個家的一份子,真要任由被家人賣掉。
於心不忍。
傻妞娘一聽朱氏答應三十兩買傻妞,當即說道,“這是自然,只要您買下傻妞,以後咱們絕對不會再上門!”
“你這麼說,我是信的,但也要有兩個證人才行,我第一次買人,就讓你們村的里正、族長作個證,證明……”
“不行!”傻妞娘忙喊了一聲。
真要里正、族長知道,她賣了閨女給兒子看腿,幾乎等於整個村子都知道了。
“既然你不答應有證人,那麼這銀子得少一些!”
“少多少?”
“二十兩,若是同意,喊了你家當家的,明日來我家簽了契約,從此傻妞就是我孟家的人了!”朱氏道。
聲音裡,有著不容忽視的強韌。
到底是親女兒,傻妞娘雖然想要銀子,但看著女兒如今氣色比之前好了很多,二十兩已經不少,夠家裡嚼用好幾年。真賣去勾欄院那種骯髒的地方,以後家裡子孫就不用做人了。
“好!”
張口答應下來。
帶著大兒媳婦就走,連看都沒看傻妞一眼。
傻妞哭的更厲害。
她算不來,但二十兩,她三兩年也能掙的出來。
為什麼爹孃會如此狠心,就這樣子把她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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