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寫封信的時候李宏無奈的嘆了一口氣,可能是宮中計劃有變,以至於他這裡也必須要提前了。
李宏第二天一清早就前往天牢,提出了蕭鼎,隨後在長安城中最繁華的一個菜市口,找好的位置,準備在這裡對蕭鼎執行死刑。
而今天這裡的陣容也很隆重,因為執行死刑需要在午時進行,所以李宏還有很多的準備時間,他在這裡專門放了一張桌案,然後準備好了一切。
至於劊子手,不是別人,就是他手下的得力干將曹猛。
這次要殺的畢竟是皇親國戚,如果換成別人可能還有一些顧忌,不過曹猛很顯然沒有這些顧慮,而且顯得十分興奮。
“將軍,那天在花滿樓那小子罵你的時候我就想一刀砍了他了,不過想著他還是皇親國戚,也就算了,沒想到今天他終於落到我的手裡了。”
李宏坐在椅子上,開口道:“我就是專門給你一個報仇的機會,一會兒行刑的時候一定要記住,不管什麼人讓你停手,都不要停,直接一刀把他砍死。”
李宏考慮得很簡單,那就是無論如何都要蕭鼎死,如果蕭鼎今天死了,他最多得罪了一個蕭太師,
如果今天蕭鼎不死,那他就得得罪蕭太師和武媚娘兩個人,相比於後者,李宏更願意得罪前者。
李宏此時坐在桌案前,桌上放著刑部批迴來的遞呈,還有紅筆和還有一隻籤令桶。
籤令桶裡面放著火籤令,令牌落地就宣示著死者必須人頭落地。
在桌案前有一刑臺,刑臺上有兩人,一跪一站,跪著的就是國舅爺蕭鼎,站著的就是劊子手曹猛。
曹猛此時穿著對襟汗褂,腰上繫著紅腰帶,手中捧著鬼頭刀,一旁還有一張桌子,桌上放著兩隻酒碗,裡面盛著酒。
眼看著午時已到,李宏直接從椅子上站了起來,隨後拿起桌上的遞呈:“下跪之人蕭鼎,身為國舅,當朝太師之子,不尊禮法,在長安城中目空一切,幾次三番尋釁滋事,並於前幾日下午與人當街械鬥。”
“並把人從樓上丟下,造成此人重傷不治,當場死亡,現今驗明正身,准許執行斬立決,一則告慰死者,二則警示蒼生,法理無情,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現准許驗明正身。”
李宏說完,曹猛立刻檢查了一番,隨後對李宏拱手道:“回稟監斬官,驗明正身完畢。”
“准許喝一碗踐行酒!”
在犯人臨死之前是有機會喝一碗踐行酒的,主要是害怕犯人在被砍頭的時候太過疼痛,忍耐不住,曹猛直接端起一隻酒碗送到蕭鼎面前:“國舅爺,再喝一碗踐行酒吧。”
蕭鼎此時已經被嚇得手腳發軟,哪裡還能喝的下去酒?就只是被曹猛捏著下巴灌了下去,然後曹猛端起另一隻酒碗,含了一口酒直接噴在刀上。
隨後李宏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陽:“午時三刻已到,立即執行。”
他說完,伸手抓起一支火籤令,直接丟了出去,眼看著火籤令丟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