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 44 章
陳文傑今年十六。
他從前, 並不是在滬市生活的。
哪怕是現在,雖然他對陳勳庭這個養父沒什麼意見,可他仍舊沒有習慣這座城市的繁華。
在陳文傑的一生中, 幾乎所有時間都是跟著父母在一座海島上生活的。
陳文傑的親生父親是海軍,母親是軍醫,夫妻兩個在軍中相識,後來有因為緣分被分配到了一處海島上駐守。
在海島的那些年,是陳文傑覺得最幸福快樂的日子。
那十三年的時光裡,有沙灘有海螺,有吃不完的海鮮,數不清的小夥伴, 還有父母對他的疼愛呵護。
直到三年前的一個冬夜,父母雙雙出了意外。
父母是有撫卹金的, 可盡管如此,父母雙方的家庭中, 依舊沒有人願意站出來承諾撫育他們兄弟兩個。
沒辦法, 那些親戚家裡也並不富裕,這年頭, 誰家不是四五個孩子等著照顧。
就算是他們兄弟兩個有國家的扶持, 可等了半年,也依舊沒有親戚來接走他們。
直到半年後,陳文傑跟才剛上幼兒園的弟弟,在眾人憐憫的目光中, 被一起送到了一處孤兒院。
孤兒院的生活其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過。
有身份的加持,孤兒院的老師們很願意善待他們。
陳文傑又是個潑皮性子,到哪兒都能混得開。
可孤兒院到底是孤兒院,保育員跟老師們要管理的孩子太多太多。
到底還是沒有在家裡舒服。
可談到被收養, 陳文傑也是不願意的。
不為什麼,他就是覺得去別人家裡,總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
孤兒院的老師們說陳文傑太敏感了,可陳文傑不覺得。
他覺得自己就是不想看人臉色過日子而已。
直到陳勳庭的出現。
陳文傑以前還叫程文傑的時候,是跟著爸爸媽媽見過這位陳叔叔的。
爸爸說,陳叔叔是個再正直不過的人了。
媽媽也說,陳叔叔這個人就愛工作,可能一輩子都只會跟工作一起生活,絕對不會離婚。
爸爸還說,如果陳叔叔有了妻子跟孩子,一定也是整日裡不回家,只喜歡住在工廠裡。
以上三條。
條條都能打動陳文傑那個‘不願意寄人籬下’的原則。
於是,十四歲的陳文傑,就這麼帶著弟弟來到了滬市。
陳勳庭曾經帶著他去滬市一處城中村,見了自己父母的那些親戚。
那些人的冷漠,讓陳文傑再也不想去回想。
於是,他決定老老實實跟著陳勳庭當幾年兒子,等成年了,他就出去上班,打工,掙錢,自己過日子!
可他沒想到的是,陳家對自己跟弟弟,比想象中要好上千百倍。
陳家在滬市算是出名的家庭了,老一輩是身份不低的革命軍人,新一輩又出了個陳勳庭這樣的大廠長。
陳家忽然多出來了兩個孩子,陳家為了不讓兩個孩子被異樣眼光瞧不起,他們不清楚解釋兩個孩子的身份,其他人也不好多問。
做了陳勳庭的兒子,豈止是不用看人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