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打車回到天水圍。
下了車,避開巡警後,就直奔王有明宵夜店小巷子後面,最後那處存在強大精神力的地方。
畢竟兩人都是一襲黑風衣,同樣提著手提箱,怎麼看怎麼行跡可疑。
“里昂,今天下午你去哪了,我去精神病院沒找到你。”
“出去玩了。”
兩人一邊快步行走,一邊說道。
“有時候沒法及時聯絡上你,我感到很麻煩。你有想過買個手提電話嗎?”
“沒錢。”里昂直接了斷道。
陸文曜:.......
80年代,手提電話大哥大,是一種身份象徵,一部大哥大的售價高達2萬多港幣。
算上各種辦理入網費用,一整套下來,沒有3萬港幣完全下不來。
這時代的3萬港幣,什麼概念?
一條人命的概念!
花3萬港幣,完全可以讓一個社團小弟去殺人。
這個年代的很多社團成員,跟著自己大哥出去砍人曬馬,完事了也不過只能拿到一兩百塊錢。
3萬港幣,絕對能讓很多社團小弟心動不已。
所以里昂說自己沒錢,買不起,這是很正常的。
就算陸文曜之前拿到的系統獎賞的5萬港幣,也只能夠置辦一臺大哥大。
沒再多聊這個話題,兩人很快就從大街穿進了黑暗的小巷子裡。
“先等下,我確認一下那個猛詭還在不在。”
陸文曜立馬意念出竅,然後清晰感知到了那個強大精神力依然還存在。
“走,它就那裡。”
意念回體後,陸文曜立馬起身對里昂道。
越往小巷子裡面走去,住在裡面的人家就越少,到了最後,兩人來到了一處荒廢,且院子內雜草叢生的自建房前。
眼前這棟自建房,有4層樓,院子也挺廣闊。
“喂,你們幹嘛?”一束手電光照來。
陸文曜跟里昂齊齊回頭看去,就見一個穿著背心,頭髮花白的老人,正拿手電筒照著他們。
“我們要進去這裡。”里昂回道。
“老伯,你是?”陸文曜疑問。
聽到里昂說要進這棟樓,老人神色頓時一變:“不行,你們不能進去。你們知道里面有什麼嗎?真是胡鬧!”
老人家福伯原先在自家陽臺吹風,後面看到自家樓下小巷有兩個身穿黑風衣的奇怪傢伙,一路朝著小巷盡頭那個禁忌地方走去,頓時心裡就起了不好的預感,連忙跟了下來。
這一看,果不其然,這不好的預感成真了。
這兩人,還真的是要進這禁忌的地方。
不過也不得不說,這福伯膽子也真是夠大的,正常人夜晚看到有兩個這麼奇怪的傢伙,恐怕都不敢跟上去,但福伯就敢這麼做。
因為他年輕的時候是個練家子,功夫還是有那幾手的,即便現在老了,也能輕易對付兩三個普通成年人。
所以他才敢一個人跟了上來。
當然,他之所以跟上來,主要就是為了防止眼下這種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