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文曜結了賬,跟著太子等人來到了一個籃球場,這裡竟然還有幾十號人蹲守在這裡。
不過陸文曜自忖自己實力,如果他們沒槍,那沒什麼好怕的,有槍的話就趕緊跑。
所以他也沒感到畏懼,跟著太子進了籃球場。
等看到陸文曜進來了,太子轉過身:“這位兄弟,自我介紹一下,我是洪興尖沙咀話事人太子,今天過來,是專門處理你這件事的。”
“因為你打了我們洪興這麼多人,讓我們洪興在道上的名譽受損。”
“所以今天這件事,你只要願意擺幾桌,在道上公開向我們洪興服個軟,認個錯,再賠個幾萬塊醫藥費,那我們就這樣算了,你看怎樣?”
如果不是因為陸文曜很能打,一個人能打近三十個人,名氣很大,洪興的人早就抄刀砍上來了,哪會這麼好,給他個認錯機會?
太子認為,自己已經很給陸文曜面子了。
然而豈料陸文曜搖了搖頭:“我沒錢賠。”
聽到這句話,太子頓時臉色一沉,冷聲道:“兄弟,我們洪興已經很給你面子了,你可別給臉不要臉!你是很能打,但今天我們這裡有60多號人,你確定要躺著出去?”
太子瞭解過陸文曜的戰績,知道他一個人同時打十幾個人就很勉強了。
因此這次他直接帶了60多個人,就不信陸文曜還能打贏他們。
60多個人一起上,就算陸文曜想跑都跑不了。
“我真沒有那麼多錢。”陸文曜實話實說。
太子本來就有跟陸文曜交手一番的心思,但之前那麼做,也只是礙於規矩。
先禮後兵,讓人挑不出自己的一點錯處。
畢竟如果自己當時一上去,就衝上去打陸文曜,要是打不贏,丟了臉,那自己問題可就大了。
如今陸文曜這句話,反而讓太子找到了發難的藉口。
打贏了,那自然挽回洪興的聲譽。
打輸了,也可以說自己當時已經做足禮節,實在是陸文曜太過不給他們洪興面子,自己迫於無奈,為了洪興聲譽考慮,才攻擊他。
畢竟陸文曜都這樣侮辱洪興了,自己還不動手,那洪興只會丟更大臉。
所以這樣的做法,不管自己打輸打贏,別人之後都沒法對自己發難。
太子能當一個區的話事人,不是腦子只有肌肉那麼簡單。
“哼,給臉不要臉,動手!”
太子一聲令下,幾十號人嘩啦啦站起身,個個手持刀片,朝陸文曜衝了上來。
陸文曜眼前,任務資訊瞬間閃過。
【你在籃球場行走,不慎與一幫社團成員發生衝突,倒黴的你,因拒絕向洪興社團服軟認錯,即將被洪興社員甘志泰攻擊,為此你?】
【可選任務一:奮起反擊,幹掉以甘志泰為首的六十三名洪興社員,完成獎勵,五萬元港幣。】
【可選任務二:賠禮道歉,主動向以甘志泰為首的六十三名洪興社員賠禮認錯,並離開這裡,完成獎勵,五千元港幣。】
看到任務一的五萬元,陸文曜突然想到,好像自己靠著打社團,就能衣食無憂了。
不過五萬港幣雖然多,但這次自己要打的,可是63個人。
花五萬港幣,都請不到國際上一個最廉價的職業殺手。
要跟這麼多人幹架,哪怕是請相同人數的社團成員過來幫忙,光事後要花的醫藥費,社團出場費,人手費等等,都不止五萬。
所以五萬港幣的價值,遠遠不能跟打敗這63個社團成員劃上等號。
陸文曜領取了任務一,看著向他衝來的社團成員,活動了下筋骨,這就當飯後消食運動了。
反正今天總得打過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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