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有白就有黑,律師行業當然也是如此,而實際上這個行業的本質只是構建司法中的重要一環,理論上來說維護的是司法體系中的個人權益,等於是幫個人對抗司法部門,甚至可能是整個社會。
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個群體也應該是對於法治體系進行監督和限制的重要一環,以防止公權力的無限濫用,因為個人在面對國家機器的時候實在是太過渺小,而你不能指望公共部門在對待嫌犯的時候都是嚴格按照程式的。
古代有屈打成招,難道現代就沒有了?
所以需要程序正義,不“正義”的程式就可能成為無效證據。
這或許會造成有些個例的失敗,但從整個體制的進步來說,這是有益的。
不過這都是理想的狀態,現實中,不管國內外都不可能做到完美無缺,就說作為司法依據的兩大法系都還各有優劣呢。
而相比於歐美律師成熟的行業體系,國內這一塊起步較晚、受到的限制也要多很多,所以就會出現這種做著做著去做別的的情況。
不只是教師,公檢法部門也是一個極好的去處,實際上大部分法學生司法考試之後都是以這些部門為追求的,有門路或是有些別的想法和追求,可能才會投身律師行業。
當然了,只要有律師執照,那隨時可以再出來工作,甚至兼職出來做辯護也沒關係,尤其是許多公益律師就是這樣的,畢竟他們還需要有本職工作才能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不過像是李聖現在的知名度,其實不需要主動去找,也會有人自動找上門來。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李聖在米國的時候,郵箱裡就收到了不少自薦信,有經紀人的自薦,也有法務人員的自薦,甚至還有保鏢的自薦。
同樣地,在國內,因為沒有李聖明確的聯絡方式,所以李父這邊也收到了上門自薦的,各種各樣五花八門都有。
李聖首先排除了有親戚關係的,這不是覺得他們沒本事或是任人唯親有麻煩,而是法務方面的工作總是自覺地會參考“親屬迴避”原則,哪怕他這些法務其實並不需要遵循這個。
嗯,前世李聖就是學法的,所以有些東西深入基因了,沒辦法。
而且客觀說,就一個大學畢業沒兩年的律所助理,他敢來李聖還真不敢輕易收,萬一出問題作為親戚是真麻煩。
“那就先定這個吧,給他打個電話。”
李聖最後還是看中了那位中政的高材生,自己有個律所,履歷也很豐富,而且有據可查,至少看起來蠻靠譜。
剩下的當然得見面再看,李聖其實也不是非要他加入團隊,把這些合同問題專門交給他來負責也行,在國外都是這麼搞得,有些名人的律師都不止一個,而律師們也不是隻服務於一個人。
每個律師大概都有各自專門負責的一塊內容,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建立一個律師團,然後幾個律師互補。
“那需不需要一個專門負責國內商務的經紀人?”
普雷斯蒂和邁克爾並不清楚李聖在國內的業務有多少,甚至連李聖本人都不清楚,李父傳過去的只是冰山一角,現在發現有這麼多,邁克爾力有未逮,就算有律師幫忙也不容易,所以再找一個國內的專業人士來單獨專門負責是很有必要的。
律師能夠處理法律上的問題,但是商務合作可不單單隻看這個,比如說李聖考慮到的最大化利用自己的流量,不管只是單純的跟球迷溝通,搞搞直播什麼地,還是說要見面會,甚至割韭菜,那都很有必要有一個專門負責這塊的人。
“跟他們幾個約好,分別見面然後再詳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