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徒手打穿普通人的胸膛說明不了什麼,他啟用異能後,憑著強級的身體也能做到。黑魔王只好把目光移到別的證物上,拿起了那隻裝在塑封袋裡的破損的電擊槍。
黑魔王認得這種型號的電擊槍,這把槍蓄能模式下發射出的電漿彈即使是他也不敢硬接。他又瞄了眼紙質檔案上的說明,這把電擊槍在案發時間那會兒一共開了三槍,可現場照片上建築物的破壞只能證實一槍,另外兩槍到底打到哪裡去了?
如果去掉炸燬電擊槍的那一發,另一發應該是打到兇手身上去了吧。這樣的話,即使兇手的身子再硬,身上的衣服總會被燒出洞的。
再次回想了一下不久前的那場戰鬥,在現身時,異常藍血猴身上的制服好像是完整的,反倒是馬奧斯的西裝外套皺巴巴的,裡面的白襯衫也是破破爛爛。
這麼想著,黑魔王回頭看了眼馬奧斯。馬奧斯也回看了過來,臉上掛著討好的笑容。
黑魔王在心中發出了自嘲的冷笑,覺得自己的推理完全跑偏了。他想,這樣一副奴才樣的廢物男人,又沒有惡魔之血的幫助,怎麼可能擋得下我都不敢擋的一發電漿彈呢。
對了,如果兇手用了護身能量擋住電漿彈,衣服就不會被燒焦了。護身能量是兇級以上的能力者才能用出的招式,那麼就能證明異常藍血猴的能力等級是兇級以上了。
黑魔王很高興自己僅靠推理就達成了此行的目的,他對自己的推理天賦變得更有自信了。於是他把目光轉移到其他證物上,打算順手找到能證明那隻兇級異常藍血猴是兇手的鐵證。
裝對講機的塑封袋就擺在電擊槍的旁邊,黑魔王隨手把這件證物拿起來,湊到眼前翻轉著觀察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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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觀察,還真就讓黑魔王找到了有用的線索。
原來,碎掉的對講機上居然有幾隻淡淡的指紋,這幾隻指紋是用血印出來的,現在已經乾涸定型,所以湊近了去看的話,只用肉眼也可以看到指紋。
黑魔王又開始推理起來:兇手是徒手殺死老王的,手掌上肯定沾了老王的血跡。如果再去拿對講機的話,就會在上面沾上血指印。要是血指印上的血屬於老王,那麼這個指印應該就是兇手和老王二選一了。
推理到這兒,黑魔王的目光掃過了老王屍體的照片,他猛然想到,這個指紋肯定是兇手的。因為老王的身材肥胖,每根手指也是又粗又肥的樣子,比起普通人的手指就像是充了氣一樣。這種粗手指印出的血指印應該很大,肯定要比對講機上的那個要大上幾圈。
得出這一結論的黑魔王既激動又興奮,把對講機拿給打雜的看,說道:“看到這上面的血指印了嗎?這就是兇手的指紋。你這裡總不能連識別指紋的裝置也沒有吧?”
“有的,而且系統裡錄入了保護區所有職員和藍血猴的指紋,只要血指印的主人參加過錄入,透過系統的自動對照分析,幾秒鐘就能把他找出來。”打雜的說到此處停頓了一下,換了種語氣繼續說道,“但兇手不是已經找到了嗎?就算不是他,也是其他異常藍血猴,早晚會被送進研究所的。”
“少廢話,讓你做什麼你就照做。”黑魔王的臉拉了下來,“你還想不想在這個崗位繼續幹了,我看你就是太懶了,才找出這麼多理由。”
打雜的一臉難堪之色,低下頭聽著訓斥。
黑魔王感受到權柄帶來的樂趣,正要再訓打雜的幾句,卻有一隻手伸過來,眨眼間奪走了對講機。
黑魔王一愣,抬頭看去。
對面,馬奧斯正一臉獰笑,右手攥著對講機隨意地搓揉了幾下,竟把塑封袋裡的對講機搓成了碎渣,哪還能再識別出指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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