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瑟到地裡和嚴曹一起搬水稻的時候,特別心不在焉。
稻子掉了一地,她也沒有發現。
嚴曹跟在她後面,將水稻拾起來,擔憂的問:“你是不是被那個男人嚇到了?”
江瑟沒聽見他的話,她的腦子裡全是那個男人發紅的眼睛。
很少看見男人流淚,還是那種又哭又笑的表情。
那聲“江瑟”,就像驚雷一樣,在江瑟的腦海中炸開來,讓她的腦袋一陣嗡嗡響。
江瑟肯定,自己以前肯定在什麼地方見過男人,要不然為什麼看見男人哭,她的心裡就像針扎著一樣,尖銳的疼。
“江瑟?”嚴曹抬高了點聲音,在江瑟耳邊喊她。
江瑟回過神來,茫然的看著他:“怎麼了嗎?”
嚴曹擔憂的問:“你沒事吧,是不是被那個男人嚇到了?”
江瑟搖搖頭:“不是,我是覺得他有點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似的。”
不是被嚇到了就行,嚴曹隨口說了一句:“該不會是小學同學什麼的,太久遠了,所以記憶模糊,記不太清楚。”
江瑟沒回話,事實上,她十幾歲的時候,發現自己記性差的可以,不說小說,就算初中發生了什麼,都記不得。
她問過父母,她媽說,她被泥石流沖走,腦袋撞到了石頭上。
醫生說她腦震盪很嚴重,有極大可能會失憶。
她醒來後,果然是失憶了。
家裡條件一般,沒有錢給她治療,失憶並不影響正常生活,所以乾脆就沒治。
一想到家裡,江瑟就皺眉。
她乾脆不再多想,將腦袋裡男人的臉摒棄掉,專心幹活。
水稻不多,電動車夠大,一次就將所有的水稻給運了回去。
回到家裡,只見那個男人還站在門口。
傅瑾翰看見江瑟,並沒有急著上去,而是眼神複雜的盯著她看。
江瑟從車上下來。
嚴曹笑著說:“我去卸稻穀,你給人家多籤幾張名,不著急回來。”
江瑟向傅瑾翰走去,手心朝上,向他攤開。
傅瑾翰回過神,費解的問她:“這是……”
“你不是我粉絲嘛。”江瑟想快點回去幫忙,抬了抬手:“筆拿來,我幫你簽名。”
傅瑾翰身上帶著一隻鋼筆,但是沒有江瑟的照片之類的東西。
他剛才上網搜了下江瑟,搜尋引擎上面根本就沒有江瑟這個人。
最近的新聞,是節目組官宣嘉賓,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江瑟,只把她稱作素人。
所以,江瑟並不是什麼有名氣的明星,甚至沒有人為她建立詞條。
傅瑾翰對江瑟過去的八年一無所知,她的手還是那麼粗糙,手臂上卻多了幾個新傷疤,面積還不小。
遞過來的鋼筆透著一股低調的華麗,江瑟刷微博的時候,曾經在某流量明星粉絲站的生日賀禮中,看見過這支鋼筆。
有粉絲找到官網售價,鋼筆價格十萬,全球限量,粉絲根本get不起同款。
江瑟雙手小心翼翼的接過鋼筆,謹慎的問:“簽在哪裡?”
傅瑾翰指了指自己的襯衫衣領,笑著說:“就這兒吧,你簽了後,我準備將襯衫當做收藏品放起來,這輩子不再穿。”
江瑟懷疑他在耍流氓,襯衫領那麼私密的位置,他當她是什麼隨隨便便的女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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