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瑟早就料到,她和傅瑾翰的傳聞會很快傳播開來。
但她沒想到,只是一天時間,全村都知道她傍上了那個有錢的少爺。
村口。
“狐媚子,我兒子千年被她迷的神魂顛倒的,被我打了一頓,才沒往她身上貼。”
“你還別說,咱們村裡就找不出長得比她還水靈的了,跟城裡的大小姐似的。”
“呸!你是沒見過城裡大小姐長什麼樣,那皮子,眼睛,水靈靈的嘞,還有手,就跟青蔥似的,你看她那手,醜死了。”
“也不知道是怎麼勾引的那小子,估計是床上功夫了得,哼。”
“哎呦,怎麼這麼說人家小姑娘。”
“什麼小姑娘,你看她那身段,男人看了眼睛都直了。”
江瑟和傅瑾翰原本說說笑笑著。
剛走到路口,就見那些女人們盯著她瞧,也不說話,臉上是似笑非笑的眼神。
要讓江瑟說一個最討厭鄉下的地方,沒有娛樂的生活和繁重的農活都是次要的。
無處不在的打量,竊竊私語,才是噩夢一般的存在。
她成為“小偷”後,有一段時間,是這些婦女茶餘飯後的消遣。
在那之前,她們家奇怪的人口組成,也是村裡人的笑談。
那老太太天天出去撿垃圾,到菜場求賣肉的把碎肉賣給她,一把年紀還出去掃大街,真可憐吶。
真的覺得可憐,難道不應該伸出援助之手,能幫一把幫一把嗎?
江瑟不是在道德綁架,她只是覺得,假如你真的冷漠,就請關上家門,什麼都不要說,閉上臭嘴。
而不是一邊說著別人可憐,一邊露出高人一等的醜陋嘴臉。
都是鄉下人,還非得分出三六九等。
這種人多了,江瑟生了厭煩的心,懶得理睬。
她只當沒看見這群蠕動在廁所裡的蛆,淡定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