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頓偷偷摸摸1路跟著林恩、萊納來到了樓下。
今天天上布著層雲,使得月光不能完全地照映下來,而貧民區又沒有路燈,令外面頗為昏暗。
保持著2十餘米的安全距離,阿普頓只能依稀看到林恩、萊納的身影,卻難以覺察到2人究竟想做什麼。
萬幸的是,這倆人沒開車,步行著向1處走去。
要是開車,他就不得不也開車跟上去。3更半夜,貧民區突然出現兩輛車,林恩、萊納再傻也猜得出是自己跟過來了。
跟了大概十分鐘,他們走出了貧民區的範圍,開始進入1片荒蕪的地段。
這裡雜草叢生,只有1條坎坷的小路可以過人。
由於缺乏掩體,阿普頓謹慎起見,將雙方的距離拉開到了3十米。
同樣因為缺乏掩體,哪怕是拉開了3十米的距離,阿普頓也有信心不跟丟。
又跟了約莫十分鐘,林恩、萊納的步伐放緩,最終駐足。
到了嗎?
阿普頓眯起眼睛。
他們揹著自己來這裡做什麼?
他們到底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跟得越久,阿普頓的好奇心越旺盛。
直覺讓他愈發胸有成竹。
這次1定會有意外之喜!
要是發現的東西對自己有用,就據為己有!要是發現的東西對自己沒用,就把這事彙報給副會長費倫邀功請賞。
怎麼都不會虧!
但是。
嘴剛咧開沒幾秒,阿普頓就瞪大了眼睛。
只見3十米外,林恩、萊納簡單清除了1下週邊的雜草,接著就分別動用自己的超凡能力,開始挖掘土地。
挖坑?
幹嘛?
阿普頓的腦子裡閃過無數種可能。
而在他思考的時候,憑藉超凡能力,林恩、萊納已經挖出了個直徑1米,深度接近兩米的深坑。
再之後,林恩竟跳了進去。
嗯?
這是要活埋自己?
阿普頓的思維開始完全被林恩、萊納的舉動帶著走。
45秒後,林恩從裡面爬了出來,與萊納接著挖坑。
只不過這次他們不是往深了挖,而是在不斷擴大深坑的範圍。
又是1陣子,深坑的直徑被挖到了5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