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
民眾裡有人問。
這的確令人費解。
為了已經死去,甚至不會有幾個人記得他們存在過的底層人,去得罪死幾十位權勢滔天的大人物?
他們圖什麼?
“因為我們也出身貧寒,受夠了這種不平等。”說完這半句,奧斯蒙想到了身份尊貴的萊納,“因為還有1些家境優渥的人並沒有順從上流社會的貴賤觀。”
“有些事情,並不是1定需要抱有索取利益的想法去做。”卡帕也道,“我們會力所能及,讓罪惡受到懲處!”
民眾們不禁動容。
試問誰能做到?
別說他們只是1群毫無干係的人罷了。
就算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身邊,他們都未必有勇氣和這麼多權貴抗衡。
“我們能做些什麼?”
又有民眾問。
這是他們迫切想知道的1點。
他們知道了真相,知道了令人心疼的慘劇,然後呢?
然後他們能改變什麼?去和權貴們拼命嗎?
“做你們力所能及的事情。”奧斯蒙道,“鬥爭並不意味著必須要流血犧牲。小到1次真相的散播,大到1次遊行的示威抗議,這都有意義!不過,要想真正改變自己被瞧不起,被任意踐踏,被摧殘生命的悲慘結局,我還是希望大家能有些血性!敢於扞衛自己的尊嚴!不論是透過講道理,還是靠武力!都要讓權貴知道,大家都是人!沒有誰生來高貴!誰生來卑賤!”
沒有誰生來高貴!誰生來卑賤!
民眾們只感覺自己被刺痛了。
這話他們認同。
只不過隨著越長越大,這個認知慢慢淡忘、麻木了。
生活在這樣的墮落時代中,他們經過幾十年的馴化,已經心甘情願地去做那個下等人。
現在看到林恩、萊納、卡帕、奧斯蒙正勇敢地同權貴們對抗,刺痛使得麻木感減緩了幾分。
是啊……!
大家都是人!
憑什麼要被4意地踐踏?!
憑什麼虐殺了上百條人命,靠聯合宣告,靠花點臭錢就能抹平?!
你們權貴也太得寸進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