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想法?”林恩頓時來了精神。
奧斯蒙可不是個喜歡咋咋呼呼的人,他既然肯說,就意味著可行性是很高的。
至於瘋狂不瘋狂。
決定和1幫大人物對著幹就已經夠瘋狂了,再瘋狂又能瘋狂到哪裡去?
“我們需要1個讓權貴們無法狡辯的關鍵證據,才能取得勝利,而想要獲取到這樣的關鍵證據,我們欠缺時間,對不對?”奧斯蒙道。
“沒錯。”林恩微微點頭。
任務的要求是無法違背的。
要今晚公佈,就必須今晚公佈。
奧斯蒙打了個響指,眼裡透著躍躍欲試的感覺,1字1頓道:“那就把時間延長。”
林恩好不容易拉起的期待感轟然墜地:“必須今晚,今晚過後,我們不動,他們也會主動出擊。”
“但這麼大的事,絕不是1天兩天能夠解決的,不是麼?”奧斯蒙接著說道,“我們可以今晚先把已有的證據放出來,然後在1切塵埃落定之前拿出關鍵的證據扭轉局勢。這樣的話,我們少說可以多出3天的時間!”
3天!
聽完這番話,林恩有種想拍大腿的衝動。
對啊!
這又不是牛仔對決,拔槍,開槍,幾秒結束。
如此惡劣的事件,涉及幾十位大大小小的權貴,必然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處理妥當。
也就是說,今晚把賬本之類的證據公佈出來,只要在被權貴們報復之前找出關鍵的證據,最後的勝者就還是他們!
“但是。”興奮了幾秒,林恩迅速冷靜下來,“今晚之後權貴們的事情敗露,我們就更不可能拿到什麼關鍵證據了吧?”
前面兩人談到蒐集關鍵證據,指的是延遲公開揭露的時間,這樣就能在舊南約酒店蹲守、抓現行。
可今夜之後,權貴們個個明哲保身,根本不可能再露出馬腳供他們利用。
3天、5天,都區別不大。
不過奧斯蒙在提出‘瘋狂的想法’時,就已經想到了這個問題:“等到那個時候,我們要掌握的證據就肯定不是抓現行那麼簡單了。1是他們肯定不會去,2是就算去也只是極少數,抓住0星的幾個也無法對整體造成可觀的影響。”
“那你是……”
“這方面我想得還不是很完善,但你可以先聽1聽。”奧斯蒙道,“我認為最無懈可擊的證據,莫過於他們親口承認。我們要做的就是,讓他們親口承認,並且保證民眾們都能聽到。”
林恩有點跟不上奧斯蒙的思路了。
雖然奧斯蒙是報社的社長,可這些想法也太誇張、不切實際了吧?
先是拉長蒐集證據的時間,然後又想讓權貴們當著民眾們的面主動承認自己的罪行?
除非有操縱別人的能力,否則這是毫無可能實現的。
“我從你的眼裡看出了不信。”奧斯蒙察覺到林恩的不解與輕微的失落,“這件事理論上未必不可行。讓他們主動坦誠當然不可能,那大可試1試引誘。”
“引誘?”林恩總算對這個計劃產生了正式的興趣。
“第1天揭露賬本之類的證物時,同時宣稱我們掌握了極其關鍵的證據,並給權貴們3天坦白的機會。3天過後,權貴沒有承認罪行,就將那些重磅的證據公佈出來。”奧斯蒙露出笑容,“你猜權貴們被我們警告之後,會是什麼反應?”
“他們看我們這麼信誓旦旦,會認真思考我們究竟具備了怎樣的證據?”林恩道。
“沒錯。”奧斯蒙又打了個響指,“我們沒有背景,居然還有這麼大的底氣。越是這樣,權貴們越是不好判斷我們的底牌。這個時候,你就可以華麗登場了,私下代表報社,說要和他們秘密談判,想辦法把他們聚攏起來。”
林恩搶答道:“然後我引誘他們在談話的時候,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
“我覺得甚至都不需要你的引誘,在他們以為私密的環境下,他們會直接和你談條件的。”奧斯蒙和權貴們打了8個月的交道,對這幫人的行事風格再瞭解不過。
“然後,我們想辦法把他們私下談的內容公佈出去?”
“是的。”
“這不太好弄吧。”林恩皺緊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