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和萊納的實力,瞬殺個【覺醒者】輕而易舉。而且有【覺醒者】的標識,代表對方最多經歷了4個清理任務,這還不足以讓其具備看穿自己身份的能力。
所以主動權還是己方手裡!
“麻煩先讓開1下。”萊納也趕忙趁著有人進來,艱難地把數個女僕拉開。
“情況有點複雜,菲爾,你和他解釋1下吧。”奧德里奇侯爵1想到要把今晚的情況解釋1遍,就頗感頭疼。
“明白,先生。”管家菲爾進來簡短地說明今晚發生的事情。
聽完,年輕男子眯著眼睛,露出了難以捉摸的笑容:“歡迎你們過來。自我介紹1下,我叫塔伯。”
對方雖然這麼說著,但對林恩、萊納的敵意沒有削減過,顯然只是想用和善的面容來降低警惕。
林恩裝作沒有察覺任何異常的樣子,讓對方認定自己和萊納只是普通人:“我叫林恩,是治安總局的2級治安官,同時是1名推理小說家。”
“萊納,來自費爾南多家族,現在是治安總局的2級治安官。”萊納也介紹道。
覺醒者塔伯打心眼裡不覺得林恩、萊納會這麼容易被說服,而留有隱患,就代表著將給未來帶給巨大的麻煩,所以他決定以同齡人的身份接近2人,進1步打探他們的內心所想:“1個是大家族的成員,1個是坐著就能賺得盆滿缽滿的小說家,你們為什麼會想到來治安局,做1個小小的治安官呢?”
“你不覺得做治安官很有意思麼?”林恩先開了個頭,暗示了萊納接下來該怎麼回答。
萊納當即附和:“在家裡也只能打理打理公司的事務,參加沒完沒了的酒會,這些早就做得讓人想要嘔吐的事情,根本沒有查案子,抓兇手來得有趣。”
“好玩?有趣?”塔伯總結兩個人做治安官的核心原因。
這個理由還真挺站得住腳的。
推理小說家,肯定對兇殺案感興趣,擔任治安官汲取素材、觸發靈感,很合理。
豪門少爺,過慣了奢靡的生活,想來找找快感,嘗試些沒做過的事情,很合理。
因為背景特殊,受到治安總局1些大人物的關照,給了個相對有自由度,又鬧不出什麼大亂子的2級治安官身份,這也很合理。
兩個不知天高地厚,1直都過得順風順水的人,有膽子潛入酒店刺探情報,被捕了也沒顯得多慌張,依然很合理。
這件事從頭到腳都挑不出什麼毛病。
問題只有,他們對‘好玩’、‘有趣’的理解有多深刻。
是點到為止就行,還是不管怎樣,都要把真相揭出來?
要是後者,那就只能殺掉了。
塔伯知道輕易殺掉林恩、萊納會給奧德里奇家族帶來什麼麻煩,但他身為1名凌駕於普通人之上的【覺醒者】,他有信心既剷除2人,還能不給家族帶來麻煩。
“你要來試試麼?”林恩向塔伯假意發出邀請。
“當治安官?”
“沒錯。”
“呵,我不感興趣。”塔伯拒絕得很乾脆,1來是他不覺得自己的生活枯燥,2來是他看不起低賤的治安官身份,真去當了,只會被他圈子裡的朋友嘲笑1輩子。
“那現在……”林恩大腦飛速運轉,希望儘快找出既不用和女僕們打交道,又能安心留下來拖延到明天的辦法。
塔伯卻不如林恩、萊納所願:“現在?你們先好好玩玩吧,我們呢,也就不在這裡打攪你們了。”
說完,塔伯就想叫父親、酒店老闆雷爾夫等人出去,重新商議1下怎麼處置2人。
林恩、萊納對視了1眼,都看到了彼此眼裡的無奈。
在最後的關頭,萊納勇敢地站了出來,硬著頭皮道:“今天就先不玩了,我們在來之前就已經玩過,說實話,不是很有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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