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覺得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林恩問。
說實話,他自己目前對這個案子沒有什麼好的頭緒,這也是他產生更換目標任務的緣由之1。
不過要是萊納現在能提出1些極具價值的突破性見解,這個案子確實沒有必要放手。
“阿普頓的講述,其實給我們留了1條線索。他覺得把受害者肢解、在臉上劃出笑臉至少需要幾分鐘的時間,而他途徑事發地點幾分鐘後,那邊就出了事,所以只能把這件事理解為,他途徑的時候那裡已經出事了,而他沒有發現是因為對方不是人,或者實力強於他。”
“你的意思是,完成這件事未必需要幾分鐘的時間。”林恩1點就通。
萊納點了下頭:“是的。如果兇手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就能完成這件事情呢?那麼阿普頓途徑事發地點的時候,那裡當時或許真的沒有人,他的能力也就沒有失效。”
林恩思忖著:“有道理。兇手如果真是我們的同類,極短時間內殺害死者,形成那1切應當是沒有難度的。”
“假設對方是我們的同類,那麼甚至對方的能力很特別,就足以讓他不親臨現場就能造成這1切。”
“若是如此,問題來了。對方都沒有到事發地點就殺害了死者,我們又該如何調查呢?”林恩反問。
“從痕跡上找突破口,我目前認為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1來同類的能力是無法琢磨的,2來時間已經過去了很久,就算之前有痕跡,現在也幾乎都被抹除乾淨了。”萊納轉變方向,“我覺得現在的重點,應該放在時間和手法上。”
時間。
手法。
林恩沒說話,等著萊納繼續說明。
“兇手為什麼非要把每個死者的屍體1分為2,還要在他們的臉上劃出可怕的笑容?兇手為什麼要連續行兇7天,就此消失?”萊納細緻說明時間、手法上的問題。
林恩作為1名推理小說家,瞭解過不計其數的現實案件。
他清楚萊納提的這兩點,兇手這麼做都肯定是存在著某種原因,只要找出這兩個原因,不說直接鎖定兇手,起碼能把範圍縮小到極為可觀的程度。
而當範圍縮小後,【窺視者之瞳】就派上用場了。
可問題是,這兩點很難在目前掌握的資訊裡推匯出來。
“嗯……”林恩在沉吟1聲後,開始基於萊納的分析,給出自己的看法,“我認同你的話,但這些資訊有很多種理解的方式。比如說屍體的死狀,可能是因為兇手受到了某種事物的影響,也可能純粹心理變態,同樣無法排除其它我們暫且想象不到的理由。又比如說為什麼連續行兇7天,可能這7人都是兇手的仇人,報完仇他就結束了行動,也可能這人是我們的同類,他在下1次任務中死亡了所以再也不能行兇,亦或是未知的理由讓他必須連續7天殺1人……我想表達的意思是,我們掌握的資訊太少,可能性太多,兩天的時間不足以讓我們縮小排查範圍。”
“明白。”萊納嘆了口氣。
他也只是和阿普頓聊完,有了更多的看法。
但還不至於這麼1聊完,直接確定了1條可以抓住兇手的捷徑。
“我的建議是,可以把這個案子放到下下個任務裡觸發,這樣我們就還有9天的時間,9天足夠我們大幅地縮小範圍,明確我們究竟有沒有可能破案。”林恩找了個折中的法子。
考慮到時間問題。
不想放棄小丑殺人案,那把它往後挪1挪,爭取更多的時間是最優解。
畢竟兇手已經停止了作案,兩個月後破案和兩個月01周後破案的區別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