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這是維恩歷,774年的最後一天。
一大早的,房東一家就忙活著裝飾公寓,準備喜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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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和有些熟絡了的記者卡帕一起在公共餐廳吃過早飯,之後卡帕外出工作,他自己回到了房間裡,耐心地把《福爾摩斯探案集》第五、第六篇故事的正式稿潤色了出來。
這下他手裡就有四篇存稿了,可以同茨沃德報社換取四十金幣。
當然,他相信,等週日範倫編輯過來取稿的時候,他能交出的稿子會是現在的一倍以上。
忙活完這一切時,時間都差不多到下午四點鐘了。
房東特意上門提醒了一下,說今晚的飯菜會很豐盛,不少住客都會聚在一起熬夜慶祝新一年的到來,林恩想了一下,便決定去趟貧民區,把弟弟馬特叫過來一起過新年。看書溂
根據印象,前幾年他們都基本不過節日的,哪怕是到了新年,兄弟兩人也只是額外多花十幾個銅幣,買兩份菜,買點酒簡單慶祝。
這次要在公寓裡一幫子人一起過異世界的新年,林恩還蠻期待。
回到貧民區,林恩沒直奔馬特工作的倉庫,而是回到了舊屋等待。
也幸虧是他選擇了回舊屋,這才沒白浪費時間和馬特錯開。
只見舊屋裡,馬特正對著不大的鏡子整理著那身和林恩一起買的衣服。
“哥?你怎麼來了,我還正想去找你呢。”馬特把紐扣扣好,給林恩騰出了坐下的位置。
“我也正打算叫你去我那裡。公寓的房東今晚會準備很多好吃的,其他住客還會表演節目,我想著你與其在舊屋,還不如跟我過去吃吃喝喝。”林恩坐下道。
“好啊,我們倉庫今天下午休息,我們待會兒就出發?去見識見識富人區的屋子。”馬特表現得很興奮,因為這是他第一次去富人區生活,而不是工作。
林恩笑了笑:“那幫人還有來找你麻煩麼?”
“昨天晚上沒來。哥,你是怎麼解決的?”馬特好奇道。
“就是讓阿瑟幫著嚇唬了他們一下。”林恩沒詳說細節。
“還是治安官好啊,要不是你準備安排我去讀書,我都想試試去當治安官了,起碼不會有人隨便找我們的麻煩。”馬特整理好了衣服,“哥,走吧?”
“嗯,走。”林恩稍作休息後,帶著馬特直奔富人區而去。
等二人走到公寓附近的時候,天色已晚,約莫到了六七點鐘。
“車可真多啊。”走了一路的馬特看著路邊停靠著的四輛車子,眼裡帶點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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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段時間我們也買一輛,這樣去哪都方便,用不著走這麼久的路。”林恩邊回答,邊打量起這幾輛車。
他在公寓住了有一小段時間了,這期間他還從未見過有汽車停靠進來,更不用說是足足四輛。
畢竟汽車售價動輒上千、數千金幣,能買得起汽車的人,也不可能住在月租金三金幣的地方。
正這麼想著,一幫人從公寓正門大搖大擺走了出來。
為首的是個陰著臉,身著華貴的年輕男子,他的兩側各跟隨著三名一身黑衣的冷酷隨從,顯然背景很不一般。
怎麼有點眼熟?
林恩盯著那年輕權貴的臉龐,總覺得他們在哪裡見過。
但權貴並沒有給他多少觀察的時間,也沒把他們兩人放在眼裡,幾秒鐘之後便從他們的身邊掠過,乘著車子離去。
“這裡還住著這種大人物嗎……”馬特驚訝道,再看向公寓時,他的臉上帶著了少許的畏懼。
“這不是公寓的住客。”林恩搖搖頭,看著車子遠去的方向,“光是這四輛車子,估計就夠把半個公寓買下來了。”
“那他們這是……”